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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激励出租方主动减免租金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中评社 徐梦溪摄)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现场(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徐梦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28日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就减免租金,税务总局本着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做了简化处理,通过实施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等税收优惠,有效减轻出租方的税收负担,激励他们主动减免租金,降低这些纳税人的负担。

  王世宇表示,为了更好的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尽快让企业恢复生产、恢复发展,我们开展了相关专题调研,有很多企业家、个体业主都反映房租等刚性支出是当前一笔较大的开支,希望减免租金的呼声很高。2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目前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在减免税的办理方式上,也本着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做了简化处理,通过实施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等税收优惠,有效减轻出租方的税收负担,激励他们主动减免租金,降低这些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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