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1月31日起采取四项措施

  中评社北京1月30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四项措施:

  1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用于在香港出入境;

  2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不得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用作身份证明;

  3 乘客登机前往香港的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相关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作证明;

  4 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以作国际旅行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