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魏明德谈增强香港金融竞争力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林艳摄)

  中评社香港3月14日电(记者 林艶)202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就23条立法对香港营商环境有何帮助、香港如何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如何把握大湾区金融改革政策发挥香港优势、“跨境理财通2.0”对香港经济发展、对建立“国际绿色科技及金融中心”建议、如何重振资本市场信心、如何提升对外资吸引力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以下是专访全文:

  23条立法有助完善香港营商环境

  中评社记者:近期特区政府已经启动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程序,您认为23条立法对提升香港营商环境有怎样的帮助?

  魏明德:我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推动23条立法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宪制责任,必须尽快完成。任何国家、地区,必须政治、社会稳定,营商环境才能更市场化、更法治化、更国际化,做到人人平等,经济才能发展起来、民生才能改善过来。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享有高度的经贸自由,法治及司法独立、资金自由进出、简单的税制等良好的营商环境,相信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能帮助香港维持、完善目前良好的营商环境。

  香港经历了2019年黑暴,中央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其后完善特区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推动香港“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基本法第23条立法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即使香港已经实施香港国安法,成功防范和制止不少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但其覆盖范围及内容未能完全与基本法第23条一样,必须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例。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建议推动香港成为“一带一路”金融枢纽(中评社 林艳摄)

  香港建立了完整金融生态圈非其他国际金融中心一朝一夕可取代

  中评社记者:日前,权威机构发布了《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您对相关排名有何解读?您认为,香港应该如何提升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魏明德: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香港在营商环境、基础设施、金融业发展水平,以及声誉和综合等四方面的排名均较上一期上升两位,这充分反映香港作为全球领先金融中心的实力与优势。香港有充足的财政储备、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香港多年来建立了完整的金融生态圈,其中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基金投资、财富管理、证券、会计、法律、保险、财经公关等,他们在国内国际金融上拥有丰富经验,并不是其他国际金融中心一朝一夕可以取代的。

  有别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有优势。在新时代下,我们需要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进取的态度谋划未来发展。香港金融需要继续发力,更好地融入国家建设。与内地有关城市和地区进一步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和跨境理财通、股市、债市、保险的互联互通,为香港金融市场注入活水,同时继续作为重要离岸枢纽,在助力人民币国际化上发挥更大作用。其次,香港应抓住“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金融新业态拓展金融业务,建立新的金融产品标准。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应更多参与地区和全球产业建设中的金融服务,持续提升对外业务的聚集效应和辐射能力,其中香港可以更深度地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等,提供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等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林艳摄)

  深化扩大香港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中评社记者: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五周年,在“横琴金融30条”“前海金融30条”中有大量全国或广东首创的金融政策。您认为,香港应该如何把握住大湾区金融改革政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作用?

  魏明德:香港必须要深化扩大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开放金融业是内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透过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推动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一国两制”下,两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发展迅速,作为全球最大人民币离岸中心,为内地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渠道,让内地及世界各地的资金汇聚。

  香港金融业监管制度健全,体系稳健,资产质素良好,流动性充裕且健康,能够应对市场的压力。香港施行国际金融市场主流的普通法,也是中国唯一地区采用普通法,也是全球唯一地区同时适用中、英文普通法,有利积极与国际金融多边监管合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

  就两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建议推出“新股通”。在法律监管上,“新股通”的南向交易,即“内投外”,在香港应该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的沪港通监管规则已包含香港已上市公司对内地投资者增发新股的条款,而认购公司增发的股票与首次上市发行的股票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只要内地监管机构再向前一步,“新股通”的南向交易便畅通。至于北向交易的“外投内”,在内地更没有法律障碍,因为这些公司在内地上市,受内地监管,在香港如初期仅对专业投资者开放就更没有重大监管考虑。倘若“新股通”能够推出,对香港市场而言,将进一步丰富香港市场的流通量,吸引海外知名企业大规模来港上市;对内地市场而言,则有助于内地投资者实现财富的全球配置。

  建议在大湾区打造国际碳排放交易中心。内地现时已设立多个碳排放交易所,但交易率相对较低,覆盖行业有限。唯有较多行业进入,才能增加减排企业成本之间的差异,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同时,碳市场金融化不足,市场产品体系比较单一,未能应对市场对风险管理工具的迫切需求。香港可参与内地碳市场的金融化,发挥金融专长,融合国内、国际网络,设计创新金融产品,帮助推动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额、调动市场活跃度的能力。

  内地早已开始发展绿色金融项目,现时已设立多个碳排放交易所,而大湾区现有广州、深圳碳排放交易所,香港在这方面或有落后情况,但香港本身经济所产生的碳排放总量不足以提供一定规模的交易量和流通性。建议特区政府加快和大湾区内交易所合作,起初建立大湾区碳排放交易中心。之后,引入国际投资者、交易商等参与,打造国际碳排放交易中心。   跨境理财通2.0优化有效促进大湾区民生融合

  中评社记者:您认为,即将推出的“跨境理财通2.0”对香港经济发展有何助力?

  近年,两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制度发展迅速,短短几年的发展,股票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相继推出,为内地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提供了安全、高效的管道。深化扩大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这定位在全球独一无二,并非其他国际金融中心能够取代。

  跨境理财通2.0在投资者准入条件、参与机构范围合格投资产品范围、个人投资者额度等方面做了优化升级。跨境理财通2.0优化将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资产配置的吸引力,更好满足大湾区跨境投资和跨境理财需求,有效促进大湾区民生融合,推动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跨境理财通2.0将增加跨境开户需求,预计南向资金会加速流入香港。这将为香港的金融市场注入更多的资金,促进金融市场的活力和港股的流动性。跨境理财通2.0将提高个人投资额度,并降低准入门槛,使更多的大湾区居民可以参与跨境投资。这将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多多元化的投资机会,也为香港的财富管理业务带来增长。跨境理财通2.0将增加投资产品的种类,这将为大湾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同时也为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扩阔了空间。   香港具备优势发展成为“国际绿色科技及金融中心”

  中评社记者: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香港具备优势发展成为“国际绿色科技及金融中心”。您如何看待这种优势以及对发展此中心有何积极建议?

  魏明德:香港与国家的绿色发展战略和目标是一致的,与国际社会的绿色发展趋势和需求是契合的,与内地及其他地区的绿色发展合作和交流是密切的,香港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开放性和国际性,为全球的绿色合作和交流提供平台和服务,充分借助自身的地理位置和政治地位,为区域的绿色一体化和互联互通提供支持和便利。香港汇聚了不少绿色科技企业及人才,亦有不少绿色资金及金融产品,绝对具备优势发展成为“国际绿色科技及金融中心”。

  香港已成为亚洲领先、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中心之一,为世界提供一个创新、高效、透明和可信的绿色金融平台,促进绿色资本的流动和配置。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提高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下一步要加强与内地及其他地区的绿色金融合作与交流,增进与国际社会的互信与合作。

  建议推动香港成为“一带一路”金融枢纽

  中评社记者: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其股市一直是亚洲乃至全球投资者的主要场所,但过去四年来香港股市持续低迷,成交量严重萎缩。您认为,香港应该采取哪些措施重振资本市场信心?

  魏明德:在金融、经济发展方面,香港受惠于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多年来金融系统建立的雄厚基础,香港的金融业取得不少突破性的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与内地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及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同时,内地经济发展的红利以及内地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为香港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香港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因此,香港背靠如此庞大且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体,是其他国际金融中心不可比拟的优势。

  香港要抓住国家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必须主动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发展。建议推动香港成为“一带一路”金融枢纽。“一带一路”的庞大潜力、机遇和挑战,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才能在各自领域中发亮及走出去。香港培养及吸引了大量既瞭解内地市场与需求、又具有国际经验,熟悉国外的法治制度、营商环境与规则、社会文化的专业人才,把握机会加大力度服务“一带一路”,打造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成为“一带一路”金融枢纽,其中包括:   打造香港“一带一路”上市交易板块,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企业、项目在香港发行股票、债券,推动香港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让更多不同国家地区公司到香港上市融资,同时提供更多不同选择机会给世界各地资金到香港投资。

  提供项目融资,“一带一路”项目大多为前期开发绿地项目,缺乏现金流,融资方可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定融资,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如开发电力项目之前取得当国家地政府提供购买电力协议。

  绿色可持续发展金融,香港已成为亚洲领先、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中心之一,促进绿色资本的流动和配置,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提高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的品质和效益。

  香港应下更大气力重点发展创科产业

  中评社记者:近来,有关“外资撤离论”的说法备受关注。您认为,香港应该从哪些方面来争取国际金融资本留港?如何提升对外资的吸引力?

  魏明德:“一国两制”下,香港是世界开放水平最高的经济体之一,享有贸易自由、投资自由、资金自由等优势。中国是全球发展的重要引擎,这些年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一直在30%左右。中国一直参与国际经贸合作,一直打造更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让更多外国企业有机会进入中国、深耕中国,共享中国发展的红利。香港要进一步强化自身联系整个中国经济和全球资本的角色,更多参与地区和全球产业建设,提升对外的聚集效应和辐射能力。

  香港应下更大气力重点发展创科产业,为金融服务业提供一个新的广阔市场,为青年提供更多创科发展空间,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产业环境。与世界创新之都以色列、硅谷相比,香港更可充分发挥与粤港澳大湾区强大的科研能力、创新性人才储备、世界上最完备的制造业产业链合作共赢的独特优势,加上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有力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科技创新融资,着力帮助全球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增加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香港与海外国家、地区建立了庞大联系网路、积累了大量实际国际经验,有助推动国际深层次科技研发创新合作。加上香港的“抢人才”计划有望带动整个大湾区人才库的提升,以及大湾区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增加创新人才的流动,将令大湾区形成一个新的增长形态。与此同时,若香港能进一步完善“抢企业”政策,在国际化营商环境、低税率、无关税、专业服务等传统优势之外,也在房价、地租、交通、环境等方面有所配套,相信将会吸引更多的优质科创企业落地。

  全面撤辣有助稳住市场信心、重振投资信心

  中评社记者:香港楼价近年持续下跌,当前市场高度聚焦全面撤销楼市辣招。您对此有何看法?您认为,当前香港是否有必要进一步调整政策撤销楼市辣招?

  魏明德:香港的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仍然是主要经济支柱,而房地产市场占了不少香港市民的资产分配。过去香港的经济繁荣,有很大部分是依靠资产上升,特别是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当资产价格上升时,投资者浮动财富上升,对未来经济发展信心增加,带动消费,推动经济繁荣。但当资产价格下跌时,投资者浮动财富下降,对未来经济发展缺乏信心,减少消费,令市道转趋疲弱。

  社会对楼市全面撤销楼市辣招的要求一直存在,但特区政府认为必须优先满足本地市民的自置居所需求、楼价对首次置业者仍然偏高、楼价下跌幅度不大等,不足以构成减辣理由。但目前本港楼市与当年推出辣招时的情况和面对的问题有所不同。香港经济发展前景并不乐观,多个行业经营艰难。楼市全面撤销楼市辣招可带来多方面好处,其中包括增加成交量,让部分有需要的企业和业主卖楼还债、减轻经济压力,为有需要人士自置居所提高机会,稳住市场信心、推动消费、刺激经济,重振投资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林艳摄)

  中评社香港3月14日电(记者 林艶)202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就23条立法对香港营商环境有何帮助、香港如何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如何把握大湾区金融改革政策发挥香港优势、“跨境理财通2.0”对香港经济发展、对建立“国际绿色科技及金融中心”建议、如何重振资本市场信心、如何提升对外资吸引力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以下是专访全文:

  23条立法有助完善香港营商环境

  中评社记者:近期特区政府已经启动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程序,您认为23条立法对提升香港营商环境有怎样的帮助?

  魏明德:我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推动23条立法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宪制责任,必须尽快完成。任何国家、地区,必须政治、社会稳定,营商环境才能更市场化、更法治化、更国际化,做到人人平等,经济才能发展起来、民生才能改善过来。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享有高度的经贸自由,法治及司法独立、资金自由进出、简单的税制等良好的营商环境,相信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能帮助香港维持、完善目前良好的营商环境。

  香港经历了2019年黑暴,中央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其后完善特区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推动香港“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基本法第23条立法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即使香港已经实施香港国安法,成功防范和制止不少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但其覆盖范围及内容未能完全与基本法第23条一样,必须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