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到法规 农村公路发展开启新阶段
6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将“四好农村路”经验、做法、要求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从更高层面、更全维度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工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农村公路发展有哪些挑战?农村公路如何建好护好?日前,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出台法规,有何作用?
截至去年底,农村公路占全国公路总里程近85%
“《条例》出台标志着农村公路发展迈出新的一步,开启法治化新阶段。”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院长孙永红表示,《条例》把成熟的政策举措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成为今后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
“虽然现行公路法规条例对包括县道、乡道在内的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已有明确规定,但主要是普遍规范和要求,很难针对农村公路作出专门性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解晓玲表示,制定《条例》,是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将结合农村公路自身特点和实际作出系统化立法、整体性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公路进入崭新发展阶段。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近85%,“十四五”以来,新改建农村公路71.6万公里,带动农村地区整体面貌发生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