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批吴霭仪文章 美化钟沛权犯罪行为
邓炳强表示,法庭已于裁决理由中清楚指出,案发期间,被告不是进行真正的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被告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提供《立场新闻》作发布平台,意图煽动憎恨中央或特区政府及憎恨司法。被告站在抗争者一边与政府抗衡,绝对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亦不是纯然因为履行新闻工作者就事实作出报导的责任而被法庭定罪。
邓炳强续说,法庭表示新闻从业员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只要是以事实为基础,传媒评论及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并无受到限制。事实上,判刑后,香港新闻界亦有表示支持,包括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及资深传媒人员联谊会,认同法庭的决定证据确凿,使人信服,并且能彰显法治精神、体现司法公正、保障新闻自由。
邓炳强指,只要是以事实为基础,传媒评论及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并无受到限制。相信《明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定会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传媒的“特别责任和义务”,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亦不要被人利用,成为煽动支持违法行为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