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数字经济发展 打造知产保护高地
创新实践回应新业态
2022年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广东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其中,王某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
2019年4月22日,王某在使用微信账号登录腾讯公司运营的“微视”App时,发现该App在未告知也未获得其授权的情况下,以“强制授权”的方式收集和使用了他的微信个人信息和全部微信好友信息。2019年4月26日,王某以腾讯公司侵害了用户的选择权、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诉请判令腾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1万元。2021年12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腾讯公司向王某支付参与诉讼的合理支出1万元。
“互联网企业可以在合法、正当、必要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个人信息,但合理使用不得损害个人权益,厘清个人信息使用的界限是数据赋能的前提。”该案主审法官、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蒋筱熙介绍。
据悉,该案系广东首例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案例,该案审判厘清了互联网公司使用个人信息的界限,对规范互联网平台、App服务商对用户的收集和使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深圳是数字经济的先行者。2021年全年,深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30%,规模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但同时,新技术引发的新类型纠纷也层出不穷。2021年,深圳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45件,审结24941件。其中,新收专利、计算机软件、垄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案件4266件,审结5104件;新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案件497件,审结5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