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破大案|处理械劫案 选择先救人
李家超在中六时曾为学校天文学会的创会会长,由于当时要做的事情特别多,因此他放弃课堂主持活动,在放弃活动与保持学业成绩之间,学会了取舍的哲学。之后,他在处理一宗械劫案中,在决定追捕持枪劫匪,还是处理伤者时,选择了拯救伤者。“劫匪逃去日后可再缉捕,但生命就去了不返。”他直言,在警队工作期间需要做出判断时,他的思维方式都被九龙华仁书院曾经的教育和风气所影响。
中学的经历还为李家超带来许多其他方面的启示。有一次,为了做好一份英文作文功课,他在查阅各大字典后,在功课中用了很多艰涩及不常用的单词。然而,被批改作业的魏志立神父(Rev. Fr. Harold Naylor, SJ.)评价:“This is not good English, but English of a foreigner”(这并非地道的英语表达,而是非母语者才会使用的表述)。他说,这句话令他如梦初醒,之后不再用浮夸修饰,变得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