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部署了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举措,包括持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特殊教育保障水平、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5个方面。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从学前至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