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没参与通过“宪法”?林家兴:赖说错了

中国国民党前发言人林家兴翻出史料,证明赖清德所说有误。(图/林家兴提供)

  中评社台北6月29日电/赖清德29日在团结国家十讲中的第三讲中说,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是没有派员参加的”,中国国民党前发言人的林家兴说,这是彻底的、百分之百的事实错误。

  赖清德也提到1936年的“五五宪草”没有台湾人参与,林家兴强调,事实上当时台湾还是日本的殖民地。一边是备受压迫的次等公民,一边是历经政治启蒙新生准备制宪,可以去翻翻当年的报纸舆论民情是如何选择与看待。

  林家兴并出示相关档案资料证明赖清德所言非事实。

  林家兴为政治大学政治学系、历史学系学士、台湾大学“国发所”硕士、纽约大学国际关系硕士。

  林家兴发文主要容如下:

  赖清德别再赤裸裸说谎了!

  当时的台湾省有派“中华民国宪法”制宪代表。

  已经有许多人注意到,赖清德近期开展的所谓“国家团结十讲”不仅没有团结台湾、团结社会的功能,内容更是错误百出。(也因此有些反绿的朋友期待他继续乱讲、继续出包)

  今天稍早的第三讲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赖清德竟然说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是没有派员参加的”,这是彻底的、百分之百的事实错误!

  (赖清德也提到1936年的“五五宪草”没有台湾人参与,废话,当时台湾还是日本帝国底下的殖民地!一边是备受压迫的次等公民,一边是历经政治启蒙新生准备制宪,可以去翻翻当年的报纸舆论民情是如何选择与看待。)

  时至今日,蓝绿不同党派、民间各方对近代中国史、台湾史、“中华民国”史有不同立场、有不同历史诠释,无论原因出于对档案史料的解读还是政治立场,都还算是“正常”、可以论辩的范围,可以理解。你要翻案也可以,各凭本事“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资料”,但依照政治立场剪裁、删除、颠覆历史事实就太夸张了。

中国国民党前发言人林家兴翻出史料,证明赖清德所说有误。(图/林家兴提供)

  “中华民国”的“国史馆”历经多次政党轮替依旧存在,它的历史档案也依然存在(很怕哪天被“有心人士”处理掉),根据“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的相关资料,制宪国民大会台湾省代表名册(“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典藏,典藏号:00301990004012)上清清楚楚地记载了台湾省的制宪代表名单以及他们是如何被选出的:

  “台湾省,民国35年11月9日:

  郭耀廷(唯一光复前选出,侨居日治台湾的侨选代表)、颜钦贤(台北县,候补李友邦)、黄国书(新竹县)、林连宗(台中县,候补谢东闵)、李万居(台南县,候补韩石泉)、林壁辉(高雄县,候补洪约白)、张七郎(花莲县,候补梁阿标)、郑品聪(台东县,候补陈振宗)、高恭(澎湖县,候补郑暻文)、连震东(台北市,候补廖文毅)、谢娥(妇女,候补许世贤)、南志信(高山族,候补华清吉)”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方式,虽然并非由台湾省民直接选举,而是采间接选举方式,由各县市议会以及各代表协会组织推举候选人,并经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核定后,由台湾省参议会投票决定,但依然是台湾省的合法代表,当时战乱年代能够如此已经十分不易,这也是台湾人参与中国(“中华民国”)民主进程的重要贡献。

  赖清德有个人独特的史观已经不是新闻,但不管你想当台湾人、中国人、中共人、“中华民国”人、日本人都好,拜托尊重一下基本的历史事实,这些人的后人许多人也都还健在,听到赖清德这样扭曲历史、抹煞先人的功绩,他们做何感想?学术界及社会大众看到一个当“总统”的可以如此没有是非黑白,又该如何是好?

  令人感到悲哀,荒谬!

  可以有政治立场,不能没有是非良心!

中国国民党前发言人林家兴翻出史料,证明赖清德所说有误。(图/林家兴提供)

中国国民党前发言人林家兴翻出史料,证明赖清德所说有误。(图/林家兴提供)

中国国民党前发言人林家兴翻出史料,证明赖清德所说有误。(图/林家兴提供)

  中评社台北6月29日电/赖清德29日在团结国家十讲中的第三讲中说,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是没有派员参加的”,中国国民党前发言人的林家兴说,这是彻底的、百分之百的事实错误。

  赖清德也提到1936年的“五五宪草”没有台湾人参与,林家兴强调,事实上当时台湾还是日本的殖民地。一边是备受压迫的次等公民,一边是历经政治启蒙新生准备制宪,可以去翻翻当年的报纸舆论民情是如何选择与看待。

  林家兴并出示相关档案资料证明赖清德所言非事实。

  林家兴为政治大学政治学系、历史学系学士、台湾大学“国发所”硕士、纽约大学国际关系硕士。

  林家兴发文主要容如下:

  赖清德别再赤裸裸说谎了!

  当时的台湾省有派“中华民国宪法”制宪代表。

  已经有许多人注意到,赖清德近期开展的所谓“国家团结十讲”不仅没有团结台湾、团结社会的功能,内容更是错误百出。(也因此有些反绿的朋友期待他继续乱讲、继续出包)

  今天稍早的第三讲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赖清德竟然说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是没有派员参加的”,这是彻底的、百分之百的事实错误!

  (赖清德也提到1936年的“五五宪草”没有台湾人参与,废话,当时台湾还是日本帝国底下的殖民地!一边是备受压迫的次等公民,一边是历经政治启蒙新生准备制宪,可以去翻翻当年的报纸舆论民情是如何选择与看待。)

  时至今日,蓝绿不同党派、民间各方对近代中国史、台湾史、“中华民国”史有不同立场、有不同历史诠释,无论原因出于对档案史料的解读还是政治立场,都还算是“正常”、可以论辩的范围,可以理解。你要翻案也可以,各凭本事“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资料”,但依照政治立场剪裁、删除、颠覆历史事实就太夸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