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月起可核对去年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9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参保人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认可,2020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但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