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自2月25日24时起,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3月7日24时起,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