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议员陈怡君涉诈领助理费300万 今起诉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陈怡君。(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6月3日电/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陈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胞弟等亲友人头挂名担任议会助理,向台北市议会申报不实资料,诈领助理补助费逾300万元。士林地检署3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将她起诉,并将案件移审士林法院。下午将召开延押庭,决定是否延长羁押或准予交保。

  起诉书指出,陈怡君担任第13、14届台北市议员期间,伙同助理张惠霖(馒头主任)利用亲属人头帐户挂名公费助理,自2019年至2025年2月止,伪造聘书与人事资料,诈领助理薪资、年终奖金与慰劳金等,共计384万8,568元。所得款项透过层层转帐、以现金提领、再存入证券帐户进行投资,部分金流更用于支付租屋费用,藉以掩饰来源、规避查缉,构成洗钱行为。

  此外,检方也查出,陈怡君自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透过张女收受某建设公司“顾问费”为名的贿款,每月汇入贺姓名下帐户3万9207元至3万9219元不等,合计18笔,共收受贿赂70万5894元。双方对价关系明确,陈怡君在收款后多次利用议员职权向市府工务局、公园处、自来水处等单位施压,协助建案办理行道树迁移、临时用电及污水设施审查等程序,疑为不违背职务行为之贿赂。

  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第3款、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署押、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起诉7人,并依法声请没收总金额455万4462元及相关不法工具。至于涉案杨姓、陈姓助理,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不足,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