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招待案一审无罪 陈宗彦感谢大家关心

陈宗彦。(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南5月15日电/赖清德昔日爱将、“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被控担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及民政局长期间,接受业者请托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工程及关说警官平调,接受业者性招待2次。台南地方法院15日宣判,合议庭认定陈宗彦接受性招待及关说的证据均不足,判无罪。陈宗彦15日发出三点声明表示,获得无罪判决,非常欣慰,希望能就此挥别阴影。

  针对该案,台南地检署指出,待检察官收到判决书后,将研议提起上诉。

  陈宗彦在宣判时未到庭,仅由律师到庭聆判,得知获判无罪后,他即发出声明表示,一、感谢法官正确的认事用法,也感谢大家关心。二、这件十多年前就已经被检察官签结的案件,法制上根本是不应该再存在的,被起诉他深感不平。三、获得无罪判决,非常欣慰,谦卑地希望能就此挥别阴影。

  现年58岁的陈宗彦,20年前当选台南市议员,赖清德当台南市长时期他进入市府服务,当过民政局长、新闻及国际处长,更获提拔当“内政部政务次长”,陈被视为赖系要角。 

  检方起诉认定,陈宗彦打电话给市警局谢姓秘书请托王姓警官平调案,具有职务上密切关连性,是陈宗彦有实质影响力所造成。2天后由连姓业者提供陈宗彦性招待,两者具有对价关系。至于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工程案,在陈宗彦请托后,前后不到1小时,经发局人员即已处理好并签核完成,明显对承办人员职务上发挥影响力,且有对价关系。

  合议庭审理后,认定检方起诉陈宗彦所指的通联纪录,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并无积极及关连性,证据力明显不足。王姓业者对陈宗彦请托的警职人员平调案后,陈宗彦在4个月后接受性招待的对价要求,完全不符经验法则,也证据不足,因此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