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3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2.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称“高新区”)工委巡视员、副书记张世军同志违反工作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10月,在高新区某论坛举办过程中,高新区工委宣传部未按照规定对论坛活动履行审批程序、未对主讲人进行严格核查、未对现场进行有效管控,导致出现错误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张世军作为负责宣传工作的副书记,本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导向、守住阵地、管好队伍,但却重视不够、履职不力,对意识形态阵地失察失管。2019年2月,张世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药研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汤立达同志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2002年9月,汤立达任药研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期间,药研院将原合成制药研究部改制成为药研院占股51%、职工参股合计占49%的合资企业。改制时,对投入80.35万元的6个在研项目未作评估,直接划归合资企业经营。2005年9月,汤立达担任药研院党委书记、院长后,对相关项目未经评估、无偿划归合资企业经营的问题仍未予纠正。汤立达作为药研院主要负责人,本应认真履职尽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其违反工作纪律,对药研院长期存在的无形资产未评估问题置之不理、不采取纠正措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19年4月,汤立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