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团吁覆议核管法 民进党团:尊重行政部门

民进党团记者会。(照片:民进党团脸书)

  中评社台北5月14日电/“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由蓝、白营“立委”提出的“核管法”修正案,停止运转核电厂仍可申请换发执照,并将执照时间延长至20年,台湾环保联盟今天呼吁“行政院”提出覆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14日表示,民进党团尊重行政部门的研判,目前也尚未讨论后续救济事项,未来有决定会向社会报告。

  “立法院”会昨天三读通过“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修正案,条文明定,核电厂运转执照有效期间最长为40年,运转执照有效期间届满,须再继续运转者,经营者得向主管机关申请,经主管机关确认无安全顾虑并审核同意换发执照后,得继续运转;换发的运转执照,其有效期间自执照生效日起算,最长为20年。

  民进党团14日上午举行记者会,吴思瑶表示,蓝白两党昨天联手通过核管法修法,随后拿着“核电延役、冻涨电价”手举牌讨功劳,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如果真的要冻涨电价,那就支持4100亿元特别条例,拨补台电就没有涨电价的压力与准备。

  吴思瑶强调,冻涨电价最快速可行的合理方案,就是支持拨补台电公司1000亿元,即便在野党恶修核管法,未来核三厂能否再延役,仍然需要经过相当程度的程序评估,同时也要具备科学专业安全,“短则三年长则N年,不是通过修法就能延役,要求台电与“经济部”冻涨电价。”

  媒体询问,民进党团是否建议“行政院”提覆议?吴思瑶则说,核管法被在野党恶修,未来是否提出救济程序,尊重行政部门的研判,其中立法权影响政策的行政权限,也有待行政部门进行厘清,民进党团尚未讨论后续救济事项,“未来如果有任何决定,也会负责任地向社会报告。”

  吴思瑶表示,针对核电厂停役再运转,世界各国都还没有案例,台湾面对如此新生事物,即便修法延长除役年限,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核电厂恢复再运转,仍要投入数以千亿预算,经济效益跟安全评估怎么取舍,未来也还必须启动相关对话跟讨论。

  民进党团书记长陈培瑜指出,台湾现有三座核电厂都有断层问题,然而在野党“立委”至今不愿意面对,以为修法就能给台电跟“经济部”压力,“他们是在作茧自缚”。如果科学问题无法获得解决,再多法源依据仍然窒碍难行,相关修法一点都没有在为台湾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