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
•滥收车费
•故意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
•拒绝或忽略驾驶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
•毁损、损坏或更改的士计程表
记5分罪行
•兜客
•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线驶往目的地(俗称“兜路”)
•未经租用人同意,允许租用人以外的任何人登上的士(俗称“钓泥鯭”)
•欺骗或拒绝知会乘客或有意乘车的人有关适当的收费及前往某处的路线
记3分罪行
•拒绝或忽略运载租用人要求数目的乘客
•拒绝或忽略发出收据
•没有将的士计程表设定于记录位置
注:两年内被记8-14分,的士司机将收到违例记分提示,提醒若在两年内被记15分或以上,将被取消驾驶的士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