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或准使用单车径
下半年开展法例修订草拟工作
根据运输及物流局和运输署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政府建议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使用者须年满16岁及须佩戴头盔。电动个人可移动工具亦需符合多项安全要求,包括最高设计速度不高于每小时25公里,车的阔度不超过65厘米,要设有车头白灯、车尾红灯、红色后方反光体、有效的刹车系统、警报仪器等,并不得载客。合规格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型号会被认证及贴上二维码,方便市民及执法人员辨识。运输署正与生产力促进局制定认证制度的细节。
无前后灯 “风火轮”或不合规
政府亦建议分阶段开放单车径供市民使用电动个人移动工具,首阶段先开放若干指定单车径路段,例如将军澳南和白石角海滨一带的单车径。至于电动辅助单车,当局认为操作模式近似单车,建议容许可在所有单车径上使用,但同样需要符合相关安全规格。
香港汽车会会长李耀培表示,俗称“风火轮”的电动单轮车没有白灯前灯、红灯后灯等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市民亦不可以加装任何装置,相当于政府变相禁止“风火轮”在路上行驶。他相信政府没有列明哪一种电动可移动工具可以在路上行驶,是要保留日后这些工具出厂时已经符合政府建议技术和安全要求的可能性。
香港便携式电动车总会创会顾问严丞翊就认为,除了改装刹车系统外,加装前后灯不算改变车的机件,不会影响性能,相信“风火轮”只要符合安全要求就可以在路上行驶。严丞翊表示,认同修例是一个开始,期望日后放宽至更多地点使用,包括西九文化区、观塘海滨长廊、离岛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