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灯额外利润应悉数回馈市民
按《管制计划协议》,政府对港灯的客户表现设有赏罚机制。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昨日在立法会回应表示,不满意港灯表现,已建议港灯应将额外利润悉数回馈市民。能源咨询委员会主席郭振华表示,相信根据协议,涉及低级及人为错误,政府会作出惩处,惩处内容视乎整体调查报告。
谢展寰:事故显示机制不适当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政府与电力公司每年都会就技术、环保及财务方面的表现进行核数检讨,当中包括电力公司客户表现,并设有赏罚机制,包括“供电可靠性”及“恢复供电”等表现。其中,“恢复供电”表现,是以电力公司于该年度所达到的平均电网供电复电时间为量度标准。是次事故港灯于48分锺恢复供电,按《管制计划协议》,港灯平均恢复供电时间在65分锺内,或可获额外0.015%准许利润。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政府不满意港灯的表现,已要求港灯四星期内提交报告,机电工程署会督促改善。他又指出,暂时未知港灯能否在《管制计划协议》中恢复供电的赏罚机制取得额外利润,但已向港灯建议,不论按现时机制是否有奖赏或额外赏金,亦应该考虑悉数回馈市民,他相信港灯作为有社会责任的公司,会慎重考虑有关建议。
谢展寰表示,今次事故暴露恢复供电的赏罚机制不适当,有改善空间,当局会在今年的中期检讨,与电力公司提出改良方案,除了考虑修复时间外,也要检视事故原因和修复表现等。
港灯:按全年表现评奖罚
能源咨询委员会主席郭振华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今次事故属于人为,并非涉及不可控的因素,无理由仍需要奖赏港灯。
港灯公司昨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有关《管制计划协议》内对于停电的“表现奖励及罚则”条文,是按照港灯全年整体表现而评定,并非以单一事件计算。而现在只是4月,难以预测港灯会否取得年度奖赏,现时评论今年奖赏金额是言之尚早。港灯会按照政府的要求,在四星期内提交详细报告,以及提出改善及预防方法,也乐意配合政府检讨,共同研究如何优化有关机制。
按《管制计划协议》,政府对港灯的客户表现设有赏罚机制。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昨日在立法会回应表示,不满意港灯表现,已建议港灯应将额外利润悉数回馈市民。能源咨询委员会主席郭振华表示,相信根据协议,涉及低级及人为错误,政府会作出惩处,惩处内容视乎整体调查报告。
谢展寰:事故显示机制不适当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政府与电力公司每年都会就技术、环保及财务方面的表现进行核数检讨,当中包括电力公司客户表现,并设有赏罚机制,包括“供电可靠性”及“恢复供电”等表现。其中,“恢复供电”表现,是以电力公司于该年度所达到的平均电网供电复电时间为量度标准。是次事故港灯于48分锺恢复供电,按《管制计划协议》,港灯平均恢复供电时间在65分锺内,或可获额外0.015%准许利润。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政府不满意港灯的表现,已要求港灯四星期内提交报告,机电工程署会督促改善。他又指出,暂时未知港灯能否在《管制计划协议》中恢复供电的赏罚机制取得额外利润,但已向港灯建议,不论按现时机制是否有奖赏或额外赏金,亦应该考虑悉数回馈市民,他相信港灯作为有社会责任的公司,会慎重考虑有关建议。
谢展寰表示,今次事故暴露恢复供电的赏罚机制不适当,有改善空间,当局会在今年的中期检讨,与电力公司提出改良方案,除了考虑修复时间外,也要检视事故原因和修复表现等。
港灯:按全年表现评奖罚
能源咨询委员会主席郭振华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今次事故属于人为,并非涉及不可控的因素,无理由仍需要奖赏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