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定一败诉 须还逾3000万债务
本案原告浩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萧定一。原告于去年呈交法庭的入禀状提出,要求法庭颁令被告根据他与原告于2019年11月14日订立的担保贷款协议,向原告偿还3260万元的欠款。另外,原告又要求被告支付由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以12%年利率计算之利息共391.2万元,以及其后以年利率24%计算之利息。
原告和被告双方昨日都有派律师出席聆讯。原告一方向聆案官表示,开庭前已与被告方达成共识,双方都同意针对被告颁布判决。聆案官因此应原告方要求,颁布判决裁定被告败诉,须向原告方支付上述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