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云山2男私放烟花 遭警撞正被捕

  中评社北京1月24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适逢农历新年期间,本港各区不时有人私放烟花。警方今日(24日)凌晨0时左右,在慈云山毓华街发现有两名男子私自燃放烟火,随即当场拘捕2人。

  警方人员经过调查,在被捕2名男子的私家车上检获怀疑烟花物品、少量怀疑第一部毒药及一把约30厘米长的刀。涉案两名男子分别28及29岁,因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非法藏有烟花爆竹、管有第一部毒药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现正被警方扣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6条,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