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大融合促进组就施政作建议

  中评社香港10月6日电/由一班选委、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组成的“香港人才大融合促进组”继日前发表《香港人才大融合倡议书》之后,也就施政报告作出具体建议,给特首、司局长及社会各界参考。身兼内地港人团体选委的促进组总召集人黄炳逢指出:我们提出了10点关于人才政策及人大融合的建议,包括:

  1.去掉旧的人才“在地观念”,实施大湾区“人才通”机制,容许某些人才在大湾区城市“双落地”,享受优惠政策。要研究清楚香港吸引和挽留人才的缺点和亮点,不去简单模仿内地或其他国家的政策措施,运用好一国两制的优势, 特别是体制上的差异。根据“人才通”的机制,设计使用与大湾区城市对接的“大湾区人才通”新证件,根据共同认可的人才范围、标准、落地条件、待遇、各自的人才需要,容许持有”大湾区人才通行证”的人才跨境流动,采取“双落地”政策,使他们成为大湾区共享人才,建立大湾区一体化的资源整合模型,让共享人才为包括香港的大湾区服务,达到协同及乘数效应;“人才通行证”可以发展为大湾区城市的过境证件,持有人享受税务优惠待遇,不用退税就可直接以最低税率在当地交税。在“人才通”的机制下,让被香港认可的人才可以在跨湾区城市活动及工作时,照样计算他们在港的逗留时间,增加他们成为香港人才的积极性。同时与大湾区城市商讨,建立“双城身份”,让此等人才同时享受双城的优惠待遇,跨湾区在安排上的各种难题必须中央协调,相关城市认真协商;

  2.更新劳动力理念和定义,建立更反映人才结构的信息库, 更新各类工作、行业、工种及与之相关的执业条件、定义及范畴,作为制定人才政策时考虑的关键数据。要就劳动力行业分布、结构等建立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模型,及时掌握推算劳动力的变化,建立新的劳动力阶梯模型;

  3.根据倡议书的“香港大团队”精神,鼓励不同来源地的人才形成创新组合,特别是本地人才与外地人才如果组成团队,可以享受特定待遇,把输入外劳的要求、规范、本地劳工与输入劳工的配对比例制度,升华到人才合作模式的层面上,发挥各地人才互相带动的特殊作用。

  4.为香港基层科研人员提供额外科研基金,成立由科技界主导、政府协助的专项科技基金,专门支持与大湾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的科研项目,只是给基层科研人员为主的小型团队,特别是大胆支持具有颠覆性、超前眼界及针对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的项目;

  5.与大湾区城市着手建立跨湾区的科研人才库。在北部都会区的建设上,政府应以科创产业为导向,设立由多重持份者共同参与的新型机构,举全社会之力建设新的科技园区。   6.容许内地在香港成立窗口公司的企业享受特定的税务优惠、内地人才落地或退税安排,此等安排必须要求他们为香港带来本地就业、本地人才发展、初创企业孵化、高端技术引入等等贡献,作为多赢合作的基础;

  7.鼓励更多香港企业与湾区城市及带路国家企业在香港进行整合,特别是吸引与十四五规划中香港定位相关的大中小企业,若果内地企业落地能吸引带路国家的伙伴和人才来香港,与本地企业和人才合成企业或团队,可以提供经营和财税便利,鼓励多元化的企业和人才融合;

  8.开放更多大学科研学位给内地及一带一路国家学生,特别是大湾区城市和数理化水平比较高的内地生。除了资助大学扩大招收更多外地本科学生,以不同学费模式来平衡财政负担及本地人才培养,不使用公帑的私立大学更应被容许招收更多内地及外国学生。鼓励开办针对带路国家的国际学校,吸引科研人才子弟到香港接受教育,强化香港建立一带一路国家与大湾区对接的科创人脉关系;

  9.设立采购本地科研产品的最低要求,在政府的采购计划上附加条件,让本地科研机构更多出路,中小企或初创企业才能培训本身人才,制造更大的人才发展空间。

  10.建立新的STEAM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展正规的STEAM教育课程,纳入升学阶梯和考试制度当中,让STEAM 教育真正帮助建立校园科创的基础,为此必须建立跨部门工作组,协调相关的政策和资源。

  黄炳逢强调:香港作为一个整体,人才政策和人才大融合的过程不可能通过各政府部门单打独斗来推行,必须全盘考虑,在特首的领导下跨部门协作,才能产生最大的成效。市民不会仔细理会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只会看重施政结果,真正考验新一届特区政府的智慧、决心和毅力。除了政府,社会各界的力量也必须配合和支持。希望我们倡议书中提到的“香港大团队”精神能够得到体现。   中评社香港10月6日电/由一班选委、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组成的“香港人才大融合促进组”继日前发表《香港人才大融合倡议书》之后,也就施政报告作出具体建议,给特首、司局长及社会各界参考。身兼内地港人团体选委的促进组总召集人黄炳逢指出:我们提出了10点关于人才政策及人大融合的建议,包括:

  1.去掉旧的人才“在地观念”,实施大湾区“人才通”机制,容许某些人才在大湾区城市“双落地”,享受优惠政策。要研究清楚香港吸引和挽留人才的缺点和亮点,不去简单模仿内地或其他国家的政策措施,运用好一国两制的优势, 特别是体制上的差异。根据“人才通”的机制,设计使用与大湾区城市对接的“大湾区人才通”新证件,根据共同认可的人才范围、标准、落地条件、待遇、各自的人才需要,容许持有”大湾区人才通行证”的人才跨境流动,采取“双落地”政策,使他们成为大湾区共享人才,建立大湾区一体化的资源整合模型,让共享人才为包括香港的大湾区服务,达到协同及乘数效应;“人才通行证”可以发展为大湾区城市的过境证件,持有人享受税务优惠待遇,不用退税就可直接以最低税率在当地交税。在“人才通”的机制下,让被香港认可的人才可以在跨湾区城市活动及工作时,照样计算他们在港的逗留时间,增加他们成为香港人才的积极性。同时与大湾区城市商讨,建立“双城身份”,让此等人才同时享受双城的优惠待遇,跨湾区在安排上的各种难题必须中央协调,相关城市认真协商;

  2.更新劳动力理念和定义,建立更反映人才结构的信息库, 更新各类工作、行业、工种及与之相关的执业条件、定义及范畴,作为制定人才政策时考虑的关键数据。要就劳动力行业分布、结构等建立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模型,及时掌握推算劳动力的变化,建立新的劳动力阶梯模型;

  3.根据倡议书的“香港大团队”精神,鼓励不同来源地的人才形成创新组合,特别是本地人才与外地人才如果组成团队,可以享受特定待遇,把输入外劳的要求、规范、本地劳工与输入劳工的配对比例制度,升华到人才合作模式的层面上,发挥各地人才互相带动的特殊作用。

  4.为香港基层科研人员提供额外科研基金,成立由科技界主导、政府协助的专项科技基金,专门支持与大湾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的科研项目,只是给基层科研人员为主的小型团队,特别是大胆支持具有颠覆性、超前眼界及针对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的项目;

  5.与大湾区城市着手建立跨湾区的科研人才库。在北部都会区的建设上,政府应以科创产业为导向,设立由多重持份者共同参与的新型机构,举全社会之力建设新的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