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两前供应商涉串谋副教授诈骗采购费
欧阳兆㷨,42岁,骏科(亚洲)制药有限公司(骏科)独资董事及股东;及杨兆安,40岁,高准检验及检测有限公司(高准)独资董事及股东,被控共17项罪名,即3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4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骏科于案发时是一间医疗用品供应商,于2012年年中成立时,杨兆安当时是其独资董事及股东,欧阳兆㷨同年年底取代杨兆安出任有关职位。高准于案发时则提供环境测试服务,杨兆安于2011年年底成为其独资董事及股东。
案件于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发生。当时科大化学系1名兼任副教授进行了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为科大及其附属公司向他拥有直接或间接财务权益的骏科及高准采购多项实验室仪器及测试服务。根据科大规例,该兼任副教授须在委聘任何供应商前,申报他与供应商的利益冲突。此外,供应商亦须申报它们是否与科大职员有任何利益。
串谋控罪指,欧阳兆㷨及杨兆安涉嫌分别与该兼任副教授串谋诈骗科大,在该兼任副教授有责任预先披露任何与科大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隐瞒对方在骏科及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就上述其中3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骏科及高准,及致使科大全数缴付该两间供应商的发票款项。余下控罪指,欧阳兆㷨或杨兆安涉嫌与该兼任副教授一同隐瞒该兼任副教授在骏科或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或其附属公司在其他14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该两间供应商。该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涉款共约40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欧阳兆㷨及杨兆安,相关调查仍在进行。科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