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建项目:不破利益藩篱 怎能走出困局

(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8月27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过去本港多项大型基建项目,因有人用“保育”武器攻击,令市民屡为项目延误上马而“埋单”。关乎公众利益的粉岭高尔夫球场建屋计划,经过5年咨询讨论、环评及修改规划,用作兴建公营房屋用地减至9公顷,上周闯关环境咨询委员会却临门“暂缓”,这招“拖字诀”与人们“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的期望背道而驰。

  《大公报》日前报导环谘会3名委员具乡议局背景,其中一人高调为高球场拍宣传片,另两名现任委员亦为乡议局利益发声,有角色冲突,但全数环谘会委员可免避席审议高球场建屋项目,令公众质疑为环评把关的环谘会是否能公平审议,承担公众责任?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指政府已就平衡生态保育与住屋发展作出让步,她反问“唔通人的生存空间不如动物?”

  乡议局早在2018年反对发展高球场用地,今届环谘会委员21人当中有3人有乡议局背景,一名乡议局前执委不避嫌为高球场拍宣传片,提出“生态保育”及“建筑历史保育”;另两名现届乡议局委员及执委,过去均代表乡议局发声,包括曾反对大浪西湾纳入郊野公园范围,认为会损害村民的私人土地权益,另一人则探讨重组葵青货柜码头。《大公报》昨日向环谘会秘书处查询委员申报利益关系的详细资料,包括与乡议局、哥球会关系等,以及基于什么理由允许相关委员毋须避席讨论及表决,惟截稿前未获回复。

  环谘会公信力被指受打击

  环谘会数字显示,由去年至今12次会议共有25次利益申报,惟未曾有委员避席,环谘会亦无公开具体涉及利益申报的委员人数。地政总署前署长刘励超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按一般原则性,政府委任的咨询组织委员,无论是私人代表或政府代表,若讨论议题可能涉及利益冲突,须在开会前向秘书处申报:“委员开会前会收到会议议程,如我系哥球会会员,会主动同秘书处申报,自己主动唔来开会避嫌。”

  促优化申报制度增透明度

  刘励超以城规会做法为例,当委员避嫌不参与会议,有关文件亦不会发给有关委员,以示公允。

  前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成员王坤指出,若审议牵涉具体项目如回收高球场建公营房屋,球场涉及不同持份者利益,包括附近村民,如自由进出球场的使用者、亲戚在球场工作等均属利益。委员除申报利益外,亦应避免公开发表与审议项目相关的言论,“就算系以专业角度分析问题,公众可能解读成因利益关系而不客观公正,观感上打击委员会的公信力。”   王坤说,环谘会委员应作出完全符合公众利益的决定,他建议政府可优化申报利益制度,特别是与土地发展相关的咨询架构,申报事项可涵盖更具体的内容,申报利益涉及公众知情权,公开透明是基本要求。

  对于高球场部分用地改划建屋的争议,刘励超认为不是穷人与富人之争,而是以公众利益来衡量改划建屋价值,“做定唔做,要有充分十足理据,究竟以保育理由反对改划建屋的理据够唔够?而政府委任顾问公司做的环评报告,保育措施又做得够唔够?社会系讲民情,我嘅底线系起楼时唔好损害高球场半自然的生态。”

  “唔通人的生存空间不如动物?”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认为,政府已平衡生态保育与住屋发展,甚至是作出让步,“只用了9公顷发展房屋,其余用地仍是绿地,受影响动物仲可以搬迁,但㓥房户仍面对恶劣住房环境搬唔出,唔通人的生存空间不如动物?”房屋问题是民生痛点,当务之急是增加土地供应,如今部分委员在最后阶段倾向反对发展,是罔顾基层迫切住屋需要,“有利益关系的委员可讨论但唔应投票!”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批评把高球场改建公屋等同把海外人才向外推,民建联副主席陈学锋直指海外人才不会因一个高球场来决定是否居港发展,而是考虑香港的创新指数、居住环境、教育制度及机遇等。陈学锋表示,通关后居港的国际人才会到大湾区的高球场打波,他举例符合国际比赛标准的观澜高球场,多年前已是香港高球爱好者的选择,“疫情前周五晚、周六好多居港人士包括国际人才,走去珠海打波或到观澜边打波边倾生意。”

  香港高球总会会长谢思训昨日表示,政府面对房屋供应紧张应同时考虑体育发展;陈学锋认为,政府拟收回高球场9公顷用地建公屋,占高球场整体170公顷的很小部分,且拟建公营房屋用地位于侧旁,其余拟收回的23公顷规划休憩用地,不会影响高球运动发展。

(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8月27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过去本港多项大型基建项目,因有人用“保育”武器攻击,令市民屡为项目延误上马而“埋单”。关乎公众利益的粉岭高尔夫球场建屋计划,经过5年咨询讨论、环评及修改规划,用作兴建公营房屋用地减至9公顷,上周闯关环境咨询委员会却临门“暂缓”,这招“拖字诀”与人们“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的期望背道而驰。

  《大公报》日前报导环谘会3名委员具乡议局背景,其中一人高调为高球场拍宣传片,另两名现任委员亦为乡议局利益发声,有角色冲突,但全数环谘会委员可免避席审议高球场建屋项目,令公众质疑为环评把关的环谘会是否能公平审议,承担公众责任?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指政府已就平衡生态保育与住屋发展作出让步,她反问“唔通人的生存空间不如动物?”

  乡议局早在2018年反对发展高球场用地,今届环谘会委员21人当中有3人有乡议局背景,一名乡议局前执委不避嫌为高球场拍宣传片,提出“生态保育”及“建筑历史保育”;另两名现届乡议局委员及执委,过去均代表乡议局发声,包括曾反对大浪西湾纳入郊野公园范围,认为会损害村民的私人土地权益,另一人则探讨重组葵青货柜码头。《大公报》昨日向环谘会秘书处查询委员申报利益关系的详细资料,包括与乡议局、哥球会关系等,以及基于什么理由允许相关委员毋须避席讨论及表决,惟截稿前未获回复。

  环谘会公信力被指受打击

  环谘会数字显示,由去年至今12次会议共有25次利益申报,惟未曾有委员避席,环谘会亦无公开具体涉及利益申报的委员人数。地政总署前署长刘励超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按一般原则性,政府委任的咨询组织委员,无论是私人代表或政府代表,若讨论议题可能涉及利益冲突,须在开会前向秘书处申报:“委员开会前会收到会议议程,如我系哥球会会员,会主动同秘书处申报,自己主动唔来开会避嫌。”

  促优化申报制度增透明度

  刘励超以城规会做法为例,当委员避嫌不参与会议,有关文件亦不会发给有关委员,以示公允。

  前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成员王坤指出,若审议牵涉具体项目如回收高球场建公营房屋,球场涉及不同持份者利益,包括附近村民,如自由进出球场的使用者、亲戚在球场工作等均属利益。委员除申报利益外,亦应避免公开发表与审议项目相关的言论,“就算系以专业角度分析问题,公众可能解读成因利益关系而不客观公正,观感上打击委员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