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社署至今收2691宗新冠确诊津贴申请
社署指,该津贴旨在消除可能受感染人士对接受病毒检测的疑虑,并减少他们对因检测而须入住公立医院接受治疗引致经济困难的担忧。申请者须符合三项条件,包括获卫生署确认在2020年11月22日当日或以后在本地感染新冠病毒,现时受雇但不享有有薪病假或自雇,以及须在公立医院留院治疗新冠而面对经济困难。申请人毋须接受特定的经济审查,但须声明他们符合资格并就其目前的就业状况提供基本资料。
社署提醒合资格申请人可向其入住的医院医务社工提出申请或自行申请,也可委托亲属或代理人代为处理申请事宜。如申请人未能在接受治疗期间完成申请,可在康复出院后尽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