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电话卡实名制 “超世代数据”钉牌
未依例设电子登记平台
通讯局于3月8日向5家持牌电讯商发出指示,就未能于3月1日前为其电话智能卡设立电子登记平台及相关数据库而违反指引及牌照相关条件的行为,要求作出纠正。5家持牌电讯商须根据指示在指定限期内采取多项行动,在不迟于3月29日完成设立电子登记平台。
由于超世代数据未有遵从指示,经考虑其申述,通讯局决定由6月7日起暂时吊销其类别牌照中透过电话智能卡(包括ULTRASIM品牌的电话智能卡)要约提供并须符合实名登记制规定的本地流动服务,为期12个月。
通讯局提醒消费者,由即日起切勿购买任何由超世代数据要约提供的本地流动服务或为该服务充值。消费者如欲继续以现有由超世代数据指配的本地流动号码使用流动服务,应于6月7日前联络其他流动服务供应商,以转移流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