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陈皓桓认参与非法集结罪
控罪指,报称无业的被告陈皓桓(25岁)于2019年9月15日于香港,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控方在庭上播放数段影片,身穿“港独”字样T-shirt的陈在受访时称,他已有准备被捕,不怕坐监。
已于今年8月13日宣布解散的乱港组织“民阵”,前年申请于当年9月15日下午3时在铜锣湾举行所谓的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被警方反对。陈皓桓其后在社交网站声称,将以个人身份到铜锣湾参与,并煽惑群众:“大家一齐2:30东角道集合,一齐游行到终点”,并标签“我有权示威”和“毋须警方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