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者:辞职着草 难逃法律责任
傅教授指出,部分支联会常委已入狱或还押,其余常委只要在任期间组织或参与违法活动,即使辞职亦难辞其咎,“不是辞职就没有法律责任”。
吁国安处查办支联会
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支联会若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有可能触犯国安法。他强调只要违法,任何人或组织难逃法律责任,教协、民阵已是前车可鉴,证明树倒猢狲散,相信反中组织“辞职潮”、“着草潮”及“解散潮”陆续有来。
至于有掌管支联会资金的骨干分子潜逃海外,以逃避法律责任。傅教授说若资金由境外势力提供,用作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既有可能触犯国安法,亦涉嫌洗黑钱,警方可发出通缉令;若涉案者私自挟带资金出境,有“落格”之嫌,涉嫌盗窃罪。警方必须彻查,应依法冻结相关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