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向途人行“私刑” 判监26月
法官练锦鸿在判刑时几度斥责被告行为。
“大型霸凌灭声行为”
练官指出,案发时有30多人包围及殴打事主,其间次被告认出事主是其学长,曾一度向示威者澄清事主不是警察,但示威者不为所动。
对于该案中有人用雨伞遮掩私刑行为及袭击事主,练官形容示威者对异见施暴,法庭判刑须发出清晰讯息,此等行为不容于社会和法律。
练官判刑时斥责两名被告行为法理道德上均难有辩护空间,指本案是“大型霸凌灭声行为”,首被告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毕业生王家俊(23岁)及次被告酒吧侍应李乐恒(21岁)获判囚2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