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小组举行首次会议

  中评社北京3月27日电/据文汇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29日至30日召开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香港特区立法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小组委员会今日(26日)举行首次会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早出席会议,并表示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后,特区政府会尽快完成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并争取尽早把条例草案提交至立法会审议。

  会议首先选出了小组委员会正、副主席,立法会建制派召集人廖长江及民建联议员张国钧分别当选。

  曾国卫在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已开始梳理需要修订的本地选举法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后,他们会依照经修改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尽快完成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争取尽早把条例草案提交至立法会审议。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也会继续竭力向社会解释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当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时,特区政府也会向社会各界解释条例草案的内容。

  曾国卫指出,香港现行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主要内容都是30年前由基本法确定的。香港回归后,随着社会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选举制度的缺陷陆续浮现。反对派在外部势力支持下以争取“民主”为幌子,不断蛊惑民意、煽动对抗,导致香港社会争拗不断、撕裂加剧,日益政治化、激进化。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已经不得不改、非改不可。

  曾国卫强调,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中央政府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对“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和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负有最大责任。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

  曾国卫指出,全国人大从香港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赋予选委会新职能,扩大立法会规模、调整选举方式,以及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等安排,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完全合法、十分必要,亦极为重要。   在发言中,曾国卫感谢立法会同意在内务委员会之下成立小组委员会,让议员可以争取时间先讨论全国人大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稍后经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该小组委员会在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后,可以转成一个法案委员会,从速推展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   中评社北京3月27日电/据文汇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29日至30日召开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香港特区立法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小组委员会今日(26日)举行首次会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早出席会议,并表示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后,特区政府会尽快完成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并争取尽早把条例草案提交至立法会审议。

  会议首先选出了小组委员会正、副主席,立法会建制派召集人廖长江及民建联议员张国钧分别当选。

  曾国卫在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已开始梳理需要修订的本地选举法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后,他们会依照经修改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尽快完成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争取尽早把条例草案提交至立法会审议。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也会继续竭力向社会解释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当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时,特区政府也会向社会各界解释条例草案的内容。

  曾国卫指出,香港现行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主要内容都是30年前由基本法确定的。香港回归后,随着社会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选举制度的缺陷陆续浮现。反对派在外部势力支持下以争取“民主”为幌子,不断蛊惑民意、煽动对抗,导致香港社会争拗不断、撕裂加剧,日益政治化、激进化。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已经不得不改、非改不可。

  曾国卫强调,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中央政府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对“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和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负有最大责任。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

  曾国卫指出,全国人大从香港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赋予选委会新职能,扩大立法会规模、调整选举方式,以及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等安排,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完全合法、十分必要,亦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