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煽“港独” “学生动源”四人就逮
按国安法第37、38条规定,在香港特区以外触犯国安法规定的罪行,同样适用国安法。7月29日晚,国安处首次展开主动执法,到“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锺翰林、前发言人何诺恒、前成员何忻诺及陈渭贤的住所,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上门拘捕四人。
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指出,事件涉及于国安法生效后出现的团伙,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纲领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国”、不设底线斗争、团结“香港独立”派,并煽动他人加入。有传涉事组织名为“创制独立党”。
“学生动源”于2016年4月成立前夕,另一“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已宣布成立,并公然在特区政府总部外发动“港独”集会、到中学校园外向学生派发“港独”宣传单张。而早于2018年9月,保安局已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鉴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与秩序、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的需要,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