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加严版今日上路 64件罢免案仍用旧法
中评社台北2月20日电/大罢免潮来袭,去年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于2月18日公布施行,20日上路。各地罢团赶在选罢新法上路前送件。“中选会”统计表示,2月3日至2月19日,共收到64件罢免案。扣除重复的2案,共计有52名“立委”遭提议罢免,包括34名国民党“立委”、1名无党籍泛蓝“立委”、17名民进党“立委”;另外市议员罢免共9案、县市长罢免共1案。
“中选会”表示,新修正选罢法增列提议人及连署人于提议及连署时应附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的规定,已配合修正“公职人员罢免案提议连署及查对作业办法”及提议人名册及连署人名册格式。从2月3日迄2月19日“中选会”所收到的罢免案送件数为64案。
根据罢免团体统计,目前被提议罢免的国民党或泛蓝无党籍“立委”包括王鸿薇、李彦秀、叶元之、牛煦庭、涂权吉、鲁明哲、万美玲、吕玉玲、邱若华、郑正钤、游颢、马文君、颜宽恒、廖伟翔、黄健豪、罗廷玮、丁学忠、黄建宾、傅崐萁、林德福、张智伦、杨琼璎、洪孟楷、罗明才、罗智强、徐巧芯、赖士葆、廖先翔、徐欣莹、林思铭、江启臣、谢衣鳯、陈超明、邱镇军、林沛祥。
被提议罢免的17名民进党“立委”包括吴思瑶、吴沛忆、苏巧慧、张宏陆、李坤城、吴琪铭、陈俊宇、蔡其昌、何欣纯、陈冠廷、王美惠、林俊宪、王定宇、许智杰、黄捷、伍丽华、陈莹。
议员部分,包括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之豪、郑文婷与南投县民进党议员陈玉铃、蔡铭轩等人。另外,目前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也被提议罢免。
“中选会”指出,此次选罢法法修正,增订公职人员罢免案提议人及连署人于提议及连署时应附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配合前开法律修正条文之公布施行,该会修正“公职人员罢免案提议连署及查对作业办法”,增列提议人名册及连署人名册未附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不予受理,及国民身分证影本资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认应予删除等规定,提议人名册及连署人名册格式,则增列黏贴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之规定。
“中选会”补充,前开办法修正条文亦将施行,修正后提议人名册格式已上传“中选会”网站“选举罢免表单下载”专区,此类资讯皆依法公开。
“中选会”说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公布施行日起提出之公职人员罢免案,适用新修正之法律规定;至于前开法律修正公布施行前提出之公职人员罢免案,依该法第131条规定,仍适用修正前之规定。
最后,“中选会”提醒此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也新增利用他人个人资料伪造、假冒提议或连署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请民众务必遵守法律规定,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