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匡等人闯立会或改控暴动罪
案件共有12名被告,包括刘颖匡、孙晓岚、艺人王宗尧、“占旺画家”潘浩超、网媒记者马启聪、车房工人周乐谦、“占旺女村长”毕慧芬、地盘工人沈镜乐、运输工人何俊谚、城大学生会编委会摄影记者黄家豪、学生文家健及厨师罗乐生。
各人早前被分成四宗案件分批处理,但安排于今日同时段再讯。
控方早前透露,另有三宗同类票控案件亦将于今日一并处理,据了解包括涉事后“着草”的梁继平,另外亦有一宗新案会提讯,意味事件中共有超过15名被告。
各被告原本被控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发出的行政指令。控罪指他们于去年7月1日进入立法会会议厅范围时,未有遵守秩序或立法会人员为维持秩序而发出的指示。该罪最高刑罚为判监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