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再吁外佣放假留家

  中评社香港3月2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劳工处昨日再度呼吁外籍家庭佣工,避免在公众场所聚集,并在休息日尽量留在家中休息,避免外出聚餐或聚会等社交活动,尽量与他人保持适当社交距离,以减低新冠肺炎在社区传播风险。劳工处发言人称,外佣可考虑与雇主商讨休息日的安排。根据《雇佣条例》,如雇主要求外佣在休息日工作,必须在原定休息日后的30天内,安排另定休息日予外佣,雇主并须在原定休息日后的48小时内,通知外佣另定休息的日期。该处提醒,若雇主未得外佣同意,强迫外佣在休息日工作或不给予休息日,属违反《雇佣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