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官出书涉教人避刑责 律政司内部调查
司法机构无审批指引
翁达扬与梅碧思合着的法律童书《孩子必须知的法律常识》其中章节“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引用的例子讲解以偏概全,有机会误导“有心人”以为法律条文存灰色地带,钻空子逃避刑责。翁为著作写的序言,立场偏颇,他提到“是时代选中了我们,我在写这本书时正正经历香港最重要和最严峻的历史时刻,还记得6.16的那个父亲节是多么的震撼人!……香港人,加油”,有法律界人士指身为检控官必须遵守检控守则3.1条“检控人员代表社会,行事不偏不倚,必须公正客观地协助法庭找出真相……”,质疑翁的著作及立场涉存在利益冲突。
据悉,翁达扬出书前已向部门首长,刑事检控专员申报批准出书,其附带条件包括不会与他本身的政府雇员职务有冲突、其外间工作不会令政府感到尴尬等。律政司现已就他是否违反批书条件,展开内部调查。
退休裁判官黄汝荣表示他在任裁判官时,曾向部门申请在杂志撰写法律专栏,他指出司法机构没有明确的审批指引。翻查律政司检控守则第23.3条“控方有义务在适当情况下协助教育公众如何进行检控程序”,黄续指若司法人员的外间工作与教育性质有关,可豁免申请。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指出,检控官翁达扬应向上司讲述书本内容,若批准信清楚附上附带条件,便不会出现利益冲突问题。
律政司回覆《大公报》查询时指,正按内部既定程序处理事件,因此不宜进一步评论,律政司设有适当机制处理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包括授权予没有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人员处理案件、将相关人员调派往其他组别或科别等。
去年九月暴乱期间,有律政司检控官被指在Fb留言,教示威者一旦被捕,“记住唔好讲嘢唔好签任何文件直到律师来”,被质疑是教人逃避调查,该检控官最终被调职。
(来源:大公报)
司法机构无审批指引
翁达扬与梅碧思合着的法律童书《孩子必须知的法律常识》其中章节“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引用的例子讲解以偏概全,有机会误导“有心人”以为法律条文存灰色地带,钻空子逃避刑责。翁为著作写的序言,立场偏颇,他提到“是时代选中了我们,我在写这本书时正正经历香港最重要和最严峻的历史时刻,还记得6.16的那个父亲节是多么的震撼人!……香港人,加油”,有法律界人士指身为检控官必须遵守检控守则3.1条“检控人员代表社会,行事不偏不倚,必须公正客观地协助法庭找出真相……”,质疑翁的著作及立场涉存在利益冲突。
据悉,翁达扬出书前已向部门首长,刑事检控专员申报批准出书,其附带条件包括不会与他本身的政府雇员职务有冲突、其外间工作不会令政府感到尴尬等。律政司现已就他是否违反批书条件,展开内部调查。
退休裁判官黄汝荣表示他在任裁判官时,曾向部门申请在杂志撰写法律专栏,他指出司法机构没有明确的审批指引。翻查律政司检控守则第23.3条“控方有义务在适当情况下协助教育公众如何进行检控程序”,黄续指若司法人员的外间工作与教育性质有关,可豁免申请。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指出,检控官翁达扬应向上司讲述书本内容,若批准信清楚附上附带条件,便不会出现利益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