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浩刘家衡辱市民 涉公职人员失当
民建联研法律行动
郑泳舜与民建联深水埗团队陈伟明、刘佩玉及何坤洲昨日出席记者会,列出相关人士“三宗罪”。其一,是张贴侮辱市民告示;其二,支取公帑,但扬言不服务某些政治取向的居民;其三,任由职员义工谩骂市民,甚至把漂白水泼向市民。郑泳舜表示,正寻求法律意见,研究向上述人士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性。他说,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订明,公职人员藉作为或不作为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例如故意忽略或不履行其职责,又没有合理辩解或理由,以普通法原则,都有可能构成罪行。
“议会监察”成员陈伟明续指,根据《深水埗区议会常规》第45条,李文浩已明显违反《区议员及区议会辖下委员会成员操守指引》,例如涉及其中一项,“区议员行事的方式,不应使其处境可能有负市民对区议员在一般应有行为准则方面的期望。”深水埗区议员刘佩玉说,正计划在提出动议,针对有关言行表达遗憾,并会建议成立工作小组调查违反区议员守则一事。
杨岳桥龟缩拒回应
此外,团体“爱港联盟”约二十人昨日下午自发到立法会外抗议,要求刘家衡所属的公民党严肃处理事件及道歉。“爱港联盟”召集人曹达明直斥,公民党“上梁不正下梁歪”,容许党员公然歧视不同政治取态的市民,意图分化社会。大公报记者昨日两度致电杨岳桥查询,杨首次称“唔得闲”,记者之后又尝试联系杨,但电话无人接听。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