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覆议失败 蓝党团促赖尽快公布新法

蓝委罗智强。(中评社 俞敦平摄)

  中评社台北2月11日电(记者 俞敦平)蓝白阵营今日在“立法院”院会上成功否决“行政院”提出的选罢法覆议案。投票结事后,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召开记者会说明,党团首席副书记长罗智强表示,此次修法是为了确保罢免连署的真实性,并符合民意,并批评民进党输了表决后仍试图翻案。他也呼吁赖清德尽快公布修法结果,使新法正式生效。

  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则质疑“中选会”对新旧法适用问题的解释不公,认为应该确保罢免案的竞争环境一致,避免因不同时机提出罢免案而产生不公平情况。

  “立法院”院会今日对“行政院”针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提出的覆议案进行表决。下午1点半,表决结果揭晓。在蓝绿两党全数投票的情况下,赞成票51票、反对票60票。在野的蓝白阵营再度联手,成功否决“行政院”的覆议案。这也是本届“国会”第三次驳回“行政院”的覆议案。

  对此,罗智强表示,此次选罢法修正案的目的,是让罢免连署程序更具真实性,因此比照“总统”选举的连署规定,要求连署人附上身分证影本。他批评民进党在表决失败后仍试图透过覆议翻案,并呼吁赖清德尽快公布修法结果,使新法正式生效。

  罗智强强调,此次修法有利于提高罢免制度的透明度与公平性,并获得民调支持,呼吁民进党尊重民主机制,顺应民意。

  此外,关于新旧法适用问题,翁晓玲指出,目前“中选会”的解释可能导致罢免不同政党“立委”时适用不同标准,形成不公平竞争。她认为,若罢免案是在新法公布前提出,第一阶段的提议人可以不检附身分证影本,但在新法生效后,进入第二阶段的连署时,就应该适用新法,确保所有罢免案都在公平条件下进行。

蓝委翁晓玲。(中评社 俞敦平摄)

蓝委罗智强。(中评社 俞敦平摄)

  中评社台北2月11日电(记者 俞敦平)蓝白阵营今日在“立法院”院会上成功否决“行政院”提出的选罢法覆议案。投票结事后,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召开记者会说明,党团首席副书记长罗智强表示,此次修法是为了确保罢免连署的真实性,并符合民意,并批评民进党输了表决后仍试图翻案。他也呼吁赖清德尽快公布修法结果,使新法正式生效。

  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则质疑“中选会”对新旧法适用问题的解释不公,认为应该确保罢免案的竞争环境一致,避免因不同时机提出罢免案而产生不公平情况。

  “立法院”院会今日对“行政院”针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提出的覆议案进行表决。下午1点半,表决结果揭晓。在蓝绿两党全数投票的情况下,赞成票51票、反对票60票。在野的蓝白阵营再度联手,成功否决“行政院”的覆议案。这也是本届“国会”第三次驳回“行政院”的覆议案。

  对此,罗智强表示,此次选罢法修正案的目的,是让罢免连署程序更具真实性,因此比照“总统”选举的连署规定,要求连署人附上身分证影本。他批评民进党在表决失败后仍试图透过覆议翻案,并呼吁赖清德尽快公布修法结果,使新法正式生效。

  罗智强强调,此次修法有利于提高罢免制度的透明度与公平性,并获得民调支持,呼吁民进党尊重民主机制,顺应民意。

  此外,关于新旧法适用问题,翁晓玲指出,目前“中选会”的解释可能导致罢免不同政党“立委”时适用不同标准,形成不公平竞争。她认为,若罢免案是在新法公布前提出,第一阶段的提议人可以不检附身分证影本,但在新法生效后,进入第二阶段的连署时,就应该适用新法,确保所有罢免案都在公平条件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