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媒消费死者 复嚼家属伤痛
中评社香港10月13日电/面对家人轻生离世,自责、内疚是不少自杀者家属的写照,更希望以时间冲淡伤感,复修内心的疤痕,然而反修例风波期间,暴徒以及煽暴派罔顾死者家属的感受,一再对死因毫无可疑的自杀案大做文章,言之凿凿列举所谓的“死因疑点”,强行将案件扯到警方头上,声称死者“被自杀”甚至被警方“杀人灭口”,等等。
最近一宗被文宣铺天盖地炒作的自杀案,是被发现全身赤裸浮尸在油塘海面的15岁少女陈彦霖。尽管警方已经澄清,经初部调查和解剖后,死者无表面伤痕、无被性侵迹象,而学校闭路电视片段显示,陈在自杀前将自己的财物放在校园内,赤脚向海滨公园走去,加上在向家人了解过后,确定死亡情况及背景无可疑,但煽暴派就堆砌所谓的“疑点”,营造“有内情”的假象,煽动市民的仇警情绪继续发酵,来达至纵暴派的政治阴谋。
香港文汇报逐点分析了煽暴派所谓的“疑点”,发现这些疑问基本都站不住脚,破绽重重、水分极多,有制造黑色恐怖、抹黑警方之嫌。死者已矣,文宣利用死人“过桥”,在网上疯传死者遗照、打捞尸体的影片,无疑是在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洒盐,是对家属的二次伤害。煽暴派的冷血,令人心寒。
■香港文汇报记者 文森
疑点1
死者曾参与示威,死亡与警方有关?
拆解 两者无必然关系,美化自杀的媒体要负责
煽暴派声称陈彦霖生前多次单独参加“反修例示威”,包括6.12金钟集会、8月“和你塞”机场集会等。为说服外界相信她的死与警方有关,文宣组近日在网上广发一张清场现场所摄的照片,相中被捕女子容貌模糊,但文宣组就硬说相中女子是陈彦霖,更作故仔说她被捕后“遭警员不人道对待”云云。
文宣用错误时空照片作故
但据悉,该张相摄于10月1日的黄大仙暴乱,相中女子名叫邓茜芸,已被警方落案起诉,日后她上庭,外界就能看清楚她的样子不似陈彦霖。同时,文宣组指称的时间上也有破绽,因为陈于9月19日已失踪,22日发现尸体,哪有可能10月1日出现在黄大仙暴乱中?
同时,即使陈彦霖经常参与“反修例示威”,和其溺毙“与警方有关”亦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反而和煽暴派不断渲染“被自杀”,更“封”其为“义士”有关。
根据香港大学医学院7月,即暴力冲击爆发早期发布的一项调查发现,香港疑似患有抑郁症的患病率从2014年“占中”期间的5.3%,升至今年6月的9.1%,同期有自杀念头的比率亦从3.6%增至4.6%,已属于“精神健康因严重社会事故引起的疫症”。
港大防止自杀研究中心总监叶兆辉在6月底发生一宗年轻人堕楼事件后亦表示,在社交媒体内大肆传播这些新闻,很容易引起公众不安和悲观的感觉,“不要将反修例和此次自杀行为简单联系到一起,这很大可能会令到更多年轻人效仿。”他希望社会、媒体要克制,不要再“简单化、英雄化、凄美化去渲染类似的事件,更不要无谓猜度自杀原因”。
失踪自杀案数据非异常
煽暴派经常将失踪或浮尸案指称为太子站清场事件中的死者,“证据”是近期失及自杀人数均较往年“不寻常地大幅增加”,但只要翻查公开资料就可以发现,香港上年平均有3,000宗失踪案,即每日有8.2宗失踪案上演;每年自杀宗数也达900宗,平均每日有2.46宗发生,这些案件不时出现,只是过去没有文宣大肆宣传,大家不为意而已。
陈彦霖是游泳健将,不会遇溺死?
拆解 更专业强健的泳手都会溺死
陈彦霖生前是游泳健将,又是跳水队成员,煽暴文宣即声言“她有能力5米高台,跳入5米深泳池,再自己游上岸,实在无可能溺毙”。先不讨论陈彦霖是否决意寻死,但擅泳的人遇溺受伤甚至死亡的个案,在香港及外地并不罕见,甚至在公共泳池溺死的个案也不少。考虑到陈彦霖有意寻死,其泳术再高亦与此无关。
2010年,游泳健将、上市公司永发置业执行董事苏秋灵,在红磡大环山海面游早泳时怀疑遇溺,送院抢救不治。
2012年,曾任飞虎队的外籍警官黎耀朗(Andy Naylor),请假赴美国纽约参加三项铁人赛,在游泳途中怀疑遇溺死亡。
2016年第六届“维港渡海泳”期间,有两名泳术精湛的泳手遇溺。一名46岁男泳手送院抢救后不治,另一名59岁女泳手情况危殆,一直昏迷不醒,最终不治。
2017年,一名66岁男子在大屿山参加3项铁人比赛期间,在游泳项目中遇溺,获救时已陷昏迷,送院后不治。
在外国,有熟水性的专业拯救人员亦曾意外溺毙。去年10月,马来西亚一名青年堕湖,当地6名消防员到场搜救不果,7人一同丧生。
仓卒火化,毁尸灭迹?
拆解 相隔19日火化,符合正常排期
《苹果日报》引述消息称,陈彦霖上周四(10日)已火化,质疑她被“仓卒火化”,又声称其死因未明,质疑“太快火化”是要阻碍尸体解剖,“毁尸灭迹”云云。今次火化是否太仓卒?陈于9月19日晚上失踪,9月22日发现其尸体,屈指一算,由尸体发现到火化,前后历时19天。据殡仪业中人解释,若没有宗教择日考虑,火化排期最快需时1星期;若非自然死需要解剖,则会耽误多1星期。以陈彦霖的情况,在认尸后近3星期才火化,符合一般排期时间,未算仓卒。
解剖 火化 等化验是正常程序
虽然遗体已被火化,但有消息人士表示,并不存在“毁尸灭迹”的情况,因为陈彦霖的遗体已被解剖,初步发现身上没有可疑表面伤痕或性侵迹象,同时亦已进行化验程序,尚待化验报告出炉,验尸官便能确定死因,又直言:“死因庭要一两年后才召开,唔通要遗体等几年先火化,才不算『毁尸灭迹』吗?”
疑点4
家人不愿再提,似有隐瞒?
拆解 家人或想低调,远离二次伤害
陈彦霖自9月19日失踪后,网上曾出现一段关于她的寻人启事。《苹果日报》借此大做文章,以陈彦霖家人其友人不要再提此事为由,声称陈的家人“行径古怪”,认为对方“似有隐情”云云。《苹果》更声称,他们根据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号码,致电死者母亲及亲友未能接通,短讯也不回,仅此就断定对方“已被有势力人士掩口”。
平心而论,若有家人去世,感到非常伤痛自不待言,同时也不会希望不相关的人道听涂说,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因这样对已逝去的家人毫不尊重,尤其事件已引起广泛关注,再提失实内容会对死者家人造成第二度伤害。惟因此被批评为“行径古怪,仿佛有事隐瞒”,实有乱扣帽子之嫌。
有知情人士表示,其家人想低调处理事件,淡忘伤痛,料不到煽暴派毫无人性,一再滋扰其家人。“香港是自由社会,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是否同意接受访问,又或是接受哪一家媒体的访问。单以不肯接受其访问,就质疑对方『被禁言』,绝不妥当。”
死者表现开朗,无轻生征兆
拆解 意欲轻生者无样睇
煽暴派文宣找来一些自称是死者朋友,声称死者出事前“表现开朗”,“无自杀表征”,不信死者会堕海自尽。
首先,煽暴文宣找来的“朋友”与死者关系有多亲切?有多了解死者?不得而知。这些朋友认为死者“表现开朗”也是主观的感受,未必有根据。
根据香港大学防止自杀研究中心总监叶兆辉此前发表自杀研究报告指出,根据以往经验,虽然部分轻生者有自杀先兆,但亦有一部分人毫无先兆。有心理医生解释,部分轻生者会强颜欢笑,用笑来掩饰自己的情绪,所以不能以“表现开朗”,断定那人无自杀念头。
事实上,警方透露,根据陈彦霖就读学校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她于9月19日晚上将财物抛在校园地上后,再赤脚步行往海滨公园方向,加上身上无伤痕及性侵过迹象,已排除他杀可能性。
(来源:文汇报)
中评社香港10月13日电/面对家人轻生离世,自责、内疚是不少自杀者家属的写照,更希望以时间冲淡伤感,复修内心的疤痕,然而反修例风波期间,暴徒以及煽暴派罔顾死者家属的感受,一再对死因毫无可疑的自杀案大做文章,言之凿凿列举所谓的“死因疑点”,强行将案件扯到警方头上,声称死者“被自杀”甚至被警方“杀人灭口”,等等。
最近一宗被文宣铺天盖地炒作的自杀案,是被发现全身赤裸浮尸在油塘海面的15岁少女陈彦霖。尽管警方已经澄清,经初部调查和解剖后,死者无表面伤痕、无被性侵迹象,而学校闭路电视片段显示,陈在自杀前将自己的财物放在校园内,赤脚向海滨公园走去,加上在向家人了解过后,确定死亡情况及背景无可疑,但煽暴派就堆砌所谓的“疑点”,营造“有内情”的假象,煽动市民的仇警情绪继续发酵,来达至纵暴派的政治阴谋。
香港文汇报逐点分析了煽暴派所谓的“疑点”,发现这些疑问基本都站不住脚,破绽重重、水分极多,有制造黑色恐怖、抹黑警方之嫌。死者已矣,文宣利用死人“过桥”,在网上疯传死者遗照、打捞尸体的影片,无疑是在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洒盐,是对家属的二次伤害。煽暴派的冷血,令人心寒。
■香港文汇报记者 文森
疑点1
死者曾参与示威,死亡与警方有关?
拆解 两者无必然关系,美化自杀的媒体要负责
煽暴派声称陈彦霖生前多次单独参加“反修例示威”,包括6.12金钟集会、8月“和你塞”机场集会等。为说服外界相信她的死与警方有关,文宣组近日在网上广发一张清场现场所摄的照片,相中被捕女子容貌模糊,但文宣组就硬说相中女子是陈彦霖,更作故仔说她被捕后“遭警员不人道对待”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