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公司上半年成立 监察人员无赋公权力
运建办人员过渡至轻轨公司
罗立文在会后受访时表示,预计今年上半年可成立轻轨公司,运建办亦会在轻轨公司成立之日撤销,大部分现职的运建办人员将会过渡至轻轨公司工作。
问及运建办主任何蒋祺会否参与轻轨公司,罗立文回应:“未定,等多几日,有消息会公布,唔好心急!。”
罗立文表示,轻轨公司会在短期来成立,问及实际成立日期,他称“你可以用月来计、用星期来计,千其唔好用日来计。”但他表示会在上半年内成立。当轻轨公司成立后,运建办将会解散,由轻轨公司接手运建办的工作,并会向监督实体交通事务局提供建议,再由政府作决定,亦会与港铁协商将原来与政府签署的合同转移至轻轨公司;而办内超过一半人员会迁移到新公司工作。
轻轨法删监察人员公权力条文
委员会主席黄显辉、秘书崔世平会后会见传媒,他们总结时表示,政府已提交新的工作文本予委员会,当中作出重大修改,由原法案的六十六条条文,大幅减至四十七条。其中涉及刑事方面的条文,可由现行“刑法典”中关于列车及铁路的法律,适用并援引于轻轨系统的法律。早前委员会忧虑将公共当局权力付予私人公司监察人员,在最新文本中政府接受委员会建议,监察人员将不被付予公权力,但仍有一定权力维持秩序及安全。
此外,文本规定行政长官可将轻轨运营权以公共服务制度作出批给。主席黄显辉表示,如此法案获得通过,原则上行政长官可按法律批给予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但委员会亦关注例外情况,如将运营权批给政府部门,此法案的监管和处罚条文等,是否同样适用政府部门?政府表示将会研究及优化有关情况的条文。
按照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资本额为澳门币14亿元,当中澳门特区占96%,工商基金占3%,科技发展基金则占1%。由于政府已和港铁签订五年轻轨服务合同,黄显辉称,若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获批经营权后,将取代政府在合同中的主体地位。他又引述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的期望,希望透过五年购买服务的过渡期,可让澳门员工适应轻轨运作,五年后由大部分澳门人员管理轻轨系统。
(来源:新华澳报)
运建办人员过渡至轻轨公司
罗立文在会后受访时表示,预计今年上半年可成立轻轨公司,运建办亦会在轻轨公司成立之日撤销,大部分现职的运建办人员将会过渡至轻轨公司工作。
问及运建办主任何蒋祺会否参与轻轨公司,罗立文回应:“未定,等多几日,有消息会公布,唔好心急!。”
罗立文表示,轻轨公司会在短期来成立,问及实际成立日期,他称“你可以用月来计、用星期来计,千其唔好用日来计。”但他表示会在上半年内成立。当轻轨公司成立后,运建办将会解散,由轻轨公司接手运建办的工作,并会向监督实体交通事务局提供建议,再由政府作决定,亦会与港铁协商将原来与政府签署的合同转移至轻轨公司;而办内超过一半人员会迁移到新公司工作。
轻轨法删监察人员公权力条文
委员会主席黄显辉、秘书崔世平会后会见传媒,他们总结时表示,政府已提交新的工作文本予委员会,当中作出重大修改,由原法案的六十六条条文,大幅减至四十七条。其中涉及刑事方面的条文,可由现行“刑法典”中关于列车及铁路的法律,适用并援引于轻轨系统的法律。早前委员会忧虑将公共当局权力付予私人公司监察人员,在最新文本中政府接受委员会建议,监察人员将不被付予公权力,但仍有一定权力维持秩序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