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诉法暂时处分 最快明日裁定

“宪法”法庭。(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16日电/“立法院”10日否决“行政院”所提《“宪法”诉讼法》覆议案,并在13日送出覆议案咨文给“行政院”、“总统府”。“司法院”及“宪法”法庭15日证实,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等51位“立委”,15日也派人递状声请暂时处分,也有人民递状声请冻结《“宪法”诉讼法》法案。据瞭解,“宪法”法庭15日起一连3天进行闭门评议,“宪法”法庭最快17日作成裁定。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现在有没有提‘释宪’没有意义,先提就是买个保险!”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15日说,最重要是等赖清德一公告后,他就会亲自针对宪诉法提出“释宪”及暂时处分。

  现有8名大法官15日下午进行闭门会议,由于修正后的宪诉法,赖清德最迟23日公布、25日生效,大法官若要采预防性权利救济方式,在赖清德公布前、法律未生效前裁准暂时处分,“宪法”法庭最快17日,也就是周五作成裁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5日邀“司法院”、“法务部”专案报告“司法诉讼实务上关于预防性权利救济之适用”。

  民众党籍“立委”黄国昌提问,据媒体报导,“行政院政务委员”林明昕找人以他案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司法院”是否收到相关声请案。

  国民党籍“立委”吴宗宪则说,法律尚未生效前,不能成为声请“释宪”标的,“违宪”审查都是针对已经生效的法律。

  民进党籍“立委”锺佳滨则说,“宪法”法庭停摆,政党受益,但人民受害,此外,“立法委员”就“司法院”权利提“释宪”有前例,而声请“释宪”暂时处分的时机由“宪法”法庭认定。

  “司法院”“宪法”法庭书记厅长杨皓清表示,预防性权利救济与暂时处分是分开处理,假如预防性权利救济定位在准用行政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的将来给付之诉,目前是没有收到。至于暂时处分的部分,目前针对宪诉法声请暂时处分有收到一件,是人民声请,今天也已经收到民进党委员具状声请宪诉法法规范“宪法”审查与暂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