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声援陆配史雪燕 批赖操作“新两国论”
中评社台北1月2日电(记者 杨腾凯)中国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为大陆籍配偶,去年底“内政部”以史未放弃对岸“国籍”为由,发文将史雪燕过去的议员职务“解职”,并要求追回领取的研究费。对此,国民党团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大陆并非外国,何来放弃“国籍”的问题?“赖政府”根本就在操作“新两国论”。
国民党团今日召开“赖政府剥夺30万陆配参政权!民进党违宪硬干新两国论”记者会,由党团副书记长林沛祥主持,与会成员包括蓝委游颢、马文君、罗智强、黄建宾、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
由于史雪燕为陆配,“内政部”在去年12月2日以未依“国籍法”放弃其他国籍为由,将两年前就已卸任议员职务的史雪燕解职,并函请南投县议会追回史雪燕任职期间领取的研究费。但国民党团认为,“宪法”不把大陆视为外国,所以不得以“国籍法”处理陆配参政。大陆人士应优先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只要在台设籍10年即可参选公职。
史雪燕今天在记者会上出示她放弃大陆户籍的文件,以及当选县市议员的当选证明,强调自己当初参选、就职都合法合规。
林沛祥表示,民进党政府用充满政治性、种族歧视的方式进行政治迫害,国民党还为了捍卫“宪法”,才站出来开这个记者会。
史雪燕说道,之前接到处分书不在台湾,所以现在才出面向大家说明。一开始接到这个处分书她非常错愕,无法理解,因为她已经卸任两年,非现任公职,结果“内政部”现在要求她提供放弃“国籍”的证明。自己当初是合法合规就职议员,登记参选的过程也都合法合规。担任议员期间,“内政部”从来没有要求提供放弃“国籍”的证明,显然这就是政治动作、政治阴谋,要操作“两国论”,剥夺所有陆配在台湾的参政权,非常不合理。
史雪燕强调,台湾不把大陆视为外国,所以才会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特别法。她从设籍台湾到参选公职都合法合规,“内政部”的解职命令才是违法“违宪”。如今她已经提起行政诉愿,全台湾陆配有38万人,很多姊妹都想为参选而努力,所以她提请诉愿,为陆配争取合法参政权。
黄建宾指出,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人士在台湾地区登记户籍满10年可参选公职,并没有要求放弃“国籍”。“内政部”摆明是用“两国论”定义来处理,“违宪”又违法。大陆人民不适用“国籍法”,优先适用两岸条例,既然大陆不是外国,何来放弃“国籍”之说?希望民进党政府不要再操作这种无意义的事情。
游颢认为,“赖政府”现在剥夺38万陆配参政权,就是“违宪”硬干“新两国论”。“赖政府”上任后强推“新两国论”,刀直接砍向全台陆配。史雪燕依法参选并就职,宣示就职时还有法官在场认证,不知道是“内政部”刘世芳要讨好赖清德,还是赖清德下圣旨把刀动向陆配参政权?国民党担心民进党政府明天会不会朝陆配的生存权动手。
马文君说道,民进党政府应该是提前应对具有陆配身分的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被提名人李贞秀可能递补“立委”,才对史雪燕的案例动手当垫背。这样的手法应该受到唾弃,希望“内政部”适可而止,让所有在台湾的新住民、陆配获得保障。现在“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都没把大陆当成国家,如果赖清德勇敢一点,就把这个规定改掉,否则就应该依照现有规定保障人民权利。
罗智强表示,赖清德无胆直接宣布“台独”,只敢欺负陆配。“赖清德你是‘台独’工作者,你就勇敢对你政治主张负责”。若赖要封杀陆配参政权,就直接宣布“台独”,正式变成“一边一国”,这时候才可以要求陆配放弃“国籍”。这些问题赖清德都知道,却无胆宣布“台独”,只好践踏陆配参政权,赖清德不如蔡英文,蔡英文不会把刀斧对向无辜的人民。
罗智强强调,按照前民进党主席谢长廷说的一中宪法,台湾不把大陆视为国家,除非变成两岸“一边一国”,当公职才需要放弃“国籍”。
中评社台北1月2日电(记者 杨腾凯)中国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为大陆籍配偶,去年底“内政部”以史未放弃对岸“国籍”为由,发文将史雪燕过去的议员职务“解职”,并要求追回领取的研究费。对此,国民党团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大陆并非外国,何来放弃“国籍”的问题?“赖政府”根本就在操作“新两国论”。
国民党团今日召开“赖政府剥夺30万陆配参政权!民进党违宪硬干新两国论”记者会,由党团副书记长林沛祥主持,与会成员包括蓝委游颢、马文君、罗智强、黄建宾、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
由于史雪燕为陆配,“内政部”在去年12月2日以未依“国籍法”放弃其他国籍为由,将两年前就已卸任议员职务的史雪燕解职,并函请南投县议会追回史雪燕任职期间领取的研究费。但国民党团认为,“宪法”不把大陆视为外国,所以不得以“国籍法”处理陆配参政。大陆人士应优先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只要在台设籍10年即可参选公职。
史雪燕今天在记者会上出示她放弃大陆户籍的文件,以及当选县市议员的当选证明,强调自己当初参选、就职都合法合规。
林沛祥表示,民进党政府用充满政治性、种族歧视的方式进行政治迫害,国民党还为了捍卫“宪法”,才站出来开这个记者会。
史雪燕说道,之前接到处分书不在台湾,所以现在才出面向大家说明。一开始接到这个处分书她非常错愕,无法理解,因为她已经卸任两年,非现任公职,结果“内政部”现在要求她提供放弃“国籍”的证明。自己当初是合法合规就职议员,登记参选的过程也都合法合规。担任议员期间,“内政部”从来没有要求提供放弃“国籍”的证明,显然这就是政治动作、政治阴谋,要操作“两国论”,剥夺所有陆配在台湾的参政权,非常不合理。
史雪燕强调,台湾不把大陆视为外国,所以才会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特别法。她从设籍台湾到参选公职都合法合规,“内政部”的解职命令才是违法“违宪”。如今她已经提起行政诉愿,全台湾陆配有38万人,很多姊妹都想为参选而努力,所以她提请诉愿,为陆配争取合法参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