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释宪” 黄珊珊:高院法官在写历史

高虹安案停审声请释宪,白委黄珊珊表示看法。(照:黄珊珊脸书)

  中评社台北1月3日电/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案件,高等法院认为适用法条有“违宪”疑虑,裁定停审,并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民众党籍“立委”黄珊珊指出,很少会质疑法律本身有没有问题,停止审判声请“释宪”,高院法官正在写历史。

  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浮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公款,被台北地院判刑7年4月。高等法院以本案违背法律明确性原则,2日裁定停止审理,并声请“释宪”。

  黄珊珊2日在脸书发文表示,高等法院停止审判并“释宪”,其实非常有勇气,“因为我们不是美国,美国各级法院法官有“违宪”审查权,所以台湾的法官只能依法判决”,规定不明确就沿用其他的前例,很少会去质疑法律本身有没有问题,停止审判声请“释宪”,高院法官正在写历史。

高虹安回应高院停审并声请释宪一事,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还她清白。(照片:高虹安提供)

  黄珊珊指出,停止审判、由法院声请“释宪”的案例并不多见。高院的理由白话文就是,第一,“立法院”组织法规定不明确;第二,除了明显人头冒领或中饱私囊的犯罪个案以外,“立法院”组织法规范的制度不明,当事人无法预见也就是无法知道可能犯罪;第三,审判实务对于地方民意代表之判决是否适用于“立法委员”,仍有疑义。

  黄珊珊点出,法律上有“预见可能性”,指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无可能预料到,称为预见可能性。高虹安的案件,并非人头冒领、也非中饱私囊,应该已经很清楚了;高院法官提出“释宪”案,将给台湾各级法院的法官一个好的范例,法官要有勇气对不合理的法律说不。她也称赞,法官能有道德勇气,不问颜色、只问对错,实属难得。

高虹安案停审声请释宪,白委黄珊珊表示看法。(照:黄珊珊脸书)

  中评社台北1月3日电/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案件,高等法院认为适用法条有“违宪”疑虑,裁定停审,并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民众党籍“立委”黄珊珊指出,很少会质疑法律本身有没有问题,停止审判声请“释宪”,高院法官正在写历史。

  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浮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公款,被台北地院判刑7年4月。高等法院以本案违背法律明确性原则,2日裁定停止审理,并声请“释宪”。

  黄珊珊2日在脸书发文表示,高等法院停止审判并“释宪”,其实非常有勇气,“因为我们不是美国,美国各级法院法官有“违宪”审查权,所以台湾的法官只能依法判决”,规定不明确就沿用其他的前例,很少会去质疑法律本身有没有问题,停止审判声请“释宪”,高院法官正在写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