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关注:高虹安案停审“释宪”埋伏笔

高虹安回应高院停审并声请“释宪”一事,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还她清白。(照片:高虹安提供)

  中评社新竹1月3日电(记者 卢诚辉)已退出台湾民众党且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因“立委”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案,一审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遭到停职。高虹安不服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仅在去年11月4日开过一次准备程序庭后,2日突然裁定停审并声请“释宪”。未来随着“宪法”法庭裁定结果,该案将有四种发展结果,也为高虹安是否能再起埋下伏笔。

  针对此案,“内政部”稍早说明,一审判决效力依然存在,依地方制度法规定,目前仍属停职状态,并未改变。

  高院2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合议庭审理高虹安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经审视本案关键法律条文《“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规定,依合理确信,认有违反“宪法”法庭关于法规范不得违反明确性原则的解释,而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抵触《“宪法”》第18条规定,并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政”精神,将直接影响本案裁判结果。因此决定声请“释宪”并裁定停止本案审理。

  换句话说就是,高院法官认为高虹安是否涉犯贪污罪仍有疑义,担心若因此判决成为判例,后座力恐怕不小,怕此后成为蓝绿互咬的政治新战场,那铁定会没完没了。因此,高院决定将责任推给“宪法”法庭来声请“释宪”,待“宪法”法庭审理后,再依裁定结果决定进行。

  但“宪法”诉讼法日前在“立法院”被蓝白“立委”联手修正为要10名大法官才能开会,但去年12月24日7名被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全遭“立院”否决,以目前现有的8名大法官将无法作出“宪法”法庭判决和暂时处分,但仍能审查是否受理案件,因此高案未来有四种可能发展。

新竹市政府市长室。(中评社 卢诚辉摄)

  若撇开“宪法”法庭何时才能审理的问题,高虹安若想东山再起,得先过“宪法”法庭是否受理案件这第一关。状况一,“宪法”法庭若拒绝受理高虹安案,那高院就得恢复审理。状况二,“宪法”法庭若决定受理高虹安案,“释宪”结果势必会拖上数月甚或到一年以上的时间,且不论最后裁定结果如何,只要高虹安案还未三审定谳,都能增加她再战2026的可能性,若胜选就能重新担任新竹市长,而不受第一任期遭停职的影响。

  状况三,“宪法”法庭若最后裁定不“违宪”,则高案将回到高院恢复审理,但不论高院判决结果如何,在未三审定谳前,高虹安都有参选2026地方选举的权利。

  状况四,“宪法”法庭若最后裁定“违宪”,则高虹安案将重新审理,甚或撤销一审原判决,也大大提升高胜诉的机会,甚至有机会在2026地方选举前复职,再继续参选连任新竹市长。

  其实不管高虹安案的最后结果如何,高院决定停审并声请“释宪”的动作,在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身陷官司风暴的此时,无疑是为白营低迷已久的气势打了一剂强心针。高虹安不仅有望绝地大反攻,备战2026,若高案官司最后逆转翻盘,高虹安甚至还有机会能成为白营的新共主。

高虹安回应高院停审并声请“释宪”一事,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还她清白。(照片:高虹安提供)

  中评社新竹1月3日电(记者 卢诚辉)已退出台湾民众党且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因“立委”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案,一审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遭到停职。高虹安不服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仅在去年11月4日开过一次准备程序庭后,2日突然裁定停审并声请“释宪”。未来随着“宪法”法庭裁定结果,该案将有四种发展结果,也为高虹安是否能再起埋下伏笔。

  针对此案,“内政部”稍早说明,一审判决效力依然存在,依地方制度法规定,目前仍属停职状态,并未改变。

  高院2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合议庭审理高虹安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经审视本案关键法律条文《“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规定,依合理确信,认有违反“宪法”法庭关于法规范不得违反明确性原则的解释,而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抵触《“宪法”》第18条规定,并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政”精神,将直接影响本案裁判结果。因此决定声请“释宪”并裁定停止本案审理。

  换句话说就是,高院法官认为高虹安是否涉犯贪污罪仍有疑义,担心若因此判决成为判例,后座力恐怕不小,怕此后成为蓝绿互咬的政治新战场,那铁定会没完没了。因此,高院决定将责任推给“宪法”法庭来声请“释宪”,待“宪法”法庭审理后,再依裁定结果决定进行。

  但“宪法”诉讼法日前在“立法院”被蓝白“立委”联手修正为要10名大法官才能开会,但去年12月24日7名被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全遭“立院”否决,以目前现有的8名大法官将无法作出“宪法”法庭判决和暂时处分,但仍能审查是否受理案件,因此高案未来有四种可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