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门县长李沃士收贿判7年半今报到发监

李沃士。(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2月20日电/现年64岁的中国国民党籍前金门县长李沃士涉收受厂商新台币100万元贿款后,压低县营金酒公司酒基售价,让厂商取得特定标案,官司争讼逾9年,“最高法院”13日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将他判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金门地检署表示,李沃士已于今天上午准时完成报到,经该署查验身分无误后,已签发指挥书,发监执行。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沃士20日早上在家属与亲友陪伴下准时前往金门地检署报到,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全程平静淡定,似乎早已做好入监服刑之心理准备;经地检署查验身分无误后,约于10时左右登上押解警备车发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