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要培训40万民力法源依据?官员指民防法

董建宏。(中评社 杨腾凯摄)

  中评社台北9月30日电(记者 杨腾凯)赖清德成立“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培训40万民力,必要时支援军事行动。“内政部次长”董建宏今日表示,民防动员范围包括抢救灾害、维持地方治安以及民间自卫,是为了面对紧急状况,自救才能他救。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日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都市更新条例第六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案,董建宏到场备询。

  赖清德26日主持“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首次会议,未来预计培训40万民力。赖还说,全社会防卫韧性目标之一就是“必要时支援军事行动”。

  台湾民众党籍“立委”麦玉珍质询时批,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没有立法,根本不能动员,也没有法源可以动支预算,完全是违法行政。

白委麦玉珍。(中评社 杨腾凯摄)

  麦玉珍质询时指出,赖清德说要培训40万民力投入全社会防卫,请问法源依据在哪?然后根据《民防法》规定,“内政部”可以培训民力,但都是要志愿性质,凭什么要大家都得参加不可?然后后备军人、替代役男都可以动员,然而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没有立法,根本不能动员,也没有预算支出,没有法源依据可以动支预算,根本违法行政。

  董建宏表示,《民防法》第一条就有规定,为了有效运用民力,发挥民间自救功能,达到平时灾防救护的状态,所以我们去进行民防动员。

  董建宏指出,民防动员范围包括抢救灾害、维持地方治安以及民间自卫,包括“直辖市”的民防总队以及公营事业也有特种防护单位,是为了面对紧急状况时,例如最近可能有台风,或有自然灾害的状况,我们都需要训练人力,自救才能他救。

  董建宏强调,我们有法源依据,《民防法》有明确规定。

内政委员会审查“都市更新条例第六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中评社 杨腾凯摄)

董建宏。(中评社 杨腾凯摄)

  中评社台北9月30日电(记者 杨腾凯)赖清德成立“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培训40万民力,必要时支援军事行动。“内政部次长”董建宏今日表示,民防动员范围包括抢救灾害、维持地方治安以及民间自卫,是为了面对紧急状况,自救才能他救。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日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都市更新条例第六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案,董建宏到场备询。

  赖清德26日主持“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首次会议,未来预计培训40万民力。赖还说,全社会防卫韧性目标之一就是“必要时支援军事行动”。

  台湾民众党籍“立委”麦玉珍质询时批,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没有立法,根本不能动员,也没有法源可以动支预算,完全是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