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 台北地院裁定书曝光

柯文哲凌晨3时44分走下楼步出台北地院。(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台北9月2日电(记者 卢诚辉)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与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遭控涉入台北京华城容积率弊案,8月31日经北检声押禁见,9月2日凌晨3时15分台北地院作出裁定,柯被裁定无保请回,彭则被裁定收押禁见,北检和彭的律师都将对提出抗告。

  柯文哲被无保请回后,看来一脸疲惫,凌晨3时44分走下楼步出台北地院,走向守候已超过70小时的小草群众,发表简单谈话,在支持者的欢呼簇拥下离开北检,与妻子陈佩琪、“立委”黄珊珊一起搭车离去,前往黄珊珊位于汐止区的住家。
  

柯文哲在众人簇拥下走向守候已超过70小时的小草群众。(中评社 卢诚辉摄)

  台北地院裁定原文如下:

  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无保请回

  一、检察官系以:被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利罪,以及第4条第1项第5款之违背职务收贿罪等语。而本案争点在于:110年9月9日都委会第783次会议决议中,外加20%之容积奖励,使总容积率由560%提高至672%乙事(下称系争20%之容积奖励),以及基于该会议决议所生之:1.台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规字第11030520111号公告核定之都市计划所外加20%之容积奖励、2.111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发局所核发之建照,客观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观上是否明知其为违法而仍为指示。

  二、按羁押要件中所称“犯罪嫌疑重大”,系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先予叙明。

  三、就系争20%之容积奖励,其客观上确有违法之情形,有“监察院”纠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认:不符合“都市计划法第24条”(盖无“当地分区发展计划”)、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盖与都市更新性质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对价性。

  四、本案关键在于:被告是否明知都委会将以形成违法决议之方式图利京华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然被告并非都委会之与会人员而无从直接知悉开会情形,自身亦无相关专业,则其主张其信赖形式上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以及具相关专业之彭振声之意见,尚非无据。而本案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证资料,就检察官所提出之事证,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释之空间,综加计该等事由,亦尚未达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认被告就彭振声、应晓薇等人主导都委会形成违法决议之行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而不能认被告主观上有明知违法(此为图利罪及受贿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综上诸情,应认声请人就羁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释明尚有不足。

柯文哲在被无保请回后随即在北院外发表简短谈话。(中评社 卢诚辉摄)

柯文哲凌晨3时44分走下楼步出台北地院。(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台北9月2日电(记者 卢诚辉)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与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遭控涉入台北京华城容积率弊案,8月31日经北检声押禁见,9月2日凌晨3时15分台北地院作出裁定,柯被裁定无保请回,彭则被裁定收押禁见,北检和彭的律师都将对提出抗告。

  柯文哲被无保请回后,看来一脸疲惫,凌晨3时44分走下楼步出台北地院,走向守候已超过70小时的小草群众,发表简单谈话,在支持者的欢呼簇拥下离开北检,与妻子陈佩琪、“立委”黄珊珊一起搭车离去,前往黄珊珊位于汐止区的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