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二审官司怎么打?陈丽玲这样说

新党发言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桃园8月10日电(记者 卢诚辉)已退出台湾民众党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遭停职。新党发言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若高二审仍采无罪答辩,仍有坐牢的风险,她会建议高采“部分认罪换轻判”或“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换减刑”的诉讼策略,才有机会避免牢狱之灾。

  陈丽玲,台湾大学政治系高阶公共行政硕士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候选人,23岁就考取律师执照,现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新党发言人、桃园市政顾问。曾任桃园县政府环保局长、农业局长、观光行销局长、中华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权益保障协会理事长。

  陈丽玲指出,若依据过去的判例,高虹安被法院认定的犯罪所得仅有新台币11万6514元,但却被判刑7年4月,这确实不太符合法律上的量刑原则,虽然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本刑就是7年以上,但她认为以高的犯行,量刑基准应落在7年到7年2月间会比较恰当。

  她看过高虹安的判决书后认为,一审法官会判到7年4月,主因是高矢口否认犯行并未认罪,被法官认为犯后态度不佳,但若未来贪污1千多万元和贪污11万元的法院量刑基准是一样的话,那台湾的司法就真的会变成“仅供参考用”。

  从律师的角度会如何建议高虹安打二审官司?陈丽玲表示,高虹安的公积金制度是沿用前绿委李俊俋的旧制来“援例办理”,就算这个“例”是“恶例”,但高到底有没有把钱放在自己口袋里的犯意,就变得非常重要。

  陈丽玲建议,高虹安可以针对自己没有犯意这部分再加强举证,让高院法官瞭解高没有基础犯意,若能因此说服高院法官,纵使有这样的行为,就欠缺了主观的犯意要件,就有改判无罪的机会。

  高虹安若在二审继续采取无罪答辩被改判无罪的机率高吗?陈丽玲认为,机率约50%,高还是有可能会有坐牢的风险,但若以目前法官的政治颜色趋向来看,她并不是那么乐观,就看高和律师要不要赌这一把?

  陈丽玲指出,她若是高虹安的律师,当然会以让当事人不坐牢为原则的最保险方式来进行诉讼,若站在对高最有利的立场来思考,她会建议高在二审应采取“部分认罪换轻判”或“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换减刑”的诉讼策略,才有机会获得轻判和缓刑,避免牢狱之灾。

  她说,高虹安若能承认登载不实,会这样登载只是为了躲避某些帐册上的要求,那就只有伪造文书的刑责,顶多留下前科纪录而已。高院最后若仅以《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来判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因高没有前科,最后被判缓刑和易科罚金的机率非常大,且高可以复职,市长任期也可以继续当完。

  陈丽玲表示,另一种则是针对贪污罪的部分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的诉讼策略,她最近才处理过一个类似案件,当事人一审被法院判刑3年6月,但二审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最后被高院改判2年刑期,缓刑5年。但高虹安若一旦对贪污罪认罪就会被解职,且不得再参选或担任公职。

  陈丽玲指出,在法院的量刑考量上,若被告愿意缴回犯罪所得,多数都可被减一半刑期,若再认罪可再减一半刑期,虽然高虹安一审被判刑7年4月,若二审先缴回犯罪所得,刑期应该可以直接减半成3年8月,若再认罪可再减半为2年以下,就可获得缓刑。

  高虹安案的二审官司最快多久会宣判?陈丽玲说,主要还是要看律师的诉讼策略,但从上诉到高院分案,预计最快应该也是10月才有机会开庭,若要到二审宣判大约也要到明年2月或3月了。

  若高虹安案二审宣判后到三审定谳要多久?陈丽玲强调,这很难说,如果到三审的上诉理由写得不好的话,有可能很快就会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她遇过从二审到三审定谳最快的速度约落在4个月,所以高案最快应该在1年内就有可能会三审定谳。

新党发言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桃园8月10日电(记者 卢诚辉)已退出台湾民众党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遭停职。新党发言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若高二审仍采无罪答辩,仍有坐牢的风险,她会建议高采“部分认罪换轻判”或“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换减刑”的诉讼策略,才有机会避免牢狱之灾。

  陈丽玲,台湾大学政治系高阶公共行政硕士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候选人,23岁就考取律师执照,现为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新党发言人、桃园市政顾问。曾任桃园县政府环保局长、农业局长、观光行销局长、中华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权益保障协会理事长。

  陈丽玲指出,若依据过去的判例,高虹安被法院认定的犯罪所得仅有新台币11万6514元,但却被判刑7年4月,这确实不太符合法律上的量刑原则,虽然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本刑就是7年以上,但她认为以高的犯行,量刑基准应落在7年到7年2月间会比较恰当。

  她看过高虹安的判决书后认为,一审法官会判到7年4月,主因是高矢口否认犯行并未认罪,被法官认为犯后态度不佳,但若未来贪污1千多万元和贪污11万元的法院量刑基准是一样的话,那台湾的司法就真的会变成“仅供参考用”。

  从律师的角度会如何建议高虹安打二审官司?陈丽玲表示,高虹安的公积金制度是沿用前绿委李俊俋的旧制来“援例办理”,就算这个“例”是“恶例”,但高到底有没有把钱放在自己口袋里的犯意,就变得非常重要。

  陈丽玲建议,高虹安可以针对自己没有犯意这部分再加强举证,让高院法官瞭解高没有基础犯意,若能因此说服高院法官,纵使有这样的行为,就欠缺了主观的犯意要件,就有改判无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