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答中评:台独被审判惩治命运是注定的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田飞龙(中评社 李子宁摄)

  中评社三明8月22日电(记者 李子宁)当前台海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两岸融合发展面临挑战和困难。就有关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了中评社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赖清德“5·20”就职演说已经锁定“务实台独主义”的基本政治路线,这一路线建立在“台独党纲”、“台独史观”、“两岸互不隶属论”及“中华民国台湾宪制论”相关法理建构的基础上,继续深度封杀“九二共识”,“倚美谋独”,“以武谋独”,从而构成了极端的本土主义“台独”势力。从基本策略上看,赖清德当局一方面开展“重点国家外交”,对美国、日本等极尽勾结之能事,另一方面开展非官方的国际性“外交”,如此次台湾主办的IPAC年会,推动歪曲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这是其“务实台独主义”的典型表现,其根本目标是推进实现台湾的“主权化”和“国际化”,无限接近“台独”终极目标。

  田飞龙指出,赖清德的有关动作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国家统一进程造成了严重破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彻底封杀“九二共识”,全力阻止两岸民主协商与共谋统一;其二,全力勾结美国等外部势力,制造“民主”与“威权”二元叙事和“冷战”对立,破坏和平统一的基本认知和条件;其三,利用中美关系矛盾和地缘政治冲突,充当冷战棋子,损害中国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其四,全力打压岛内统派力量与活动空间,破坏两岸和平统一的民心基础和相向而行的政治愿景。   谈及对大陆方面出台的“惩戒台独”《意见》,以及民进党当局对有关意见的“歪曲”,试图在岛内营造“白色恐怖”氛围的看法,田飞龙则表示,大陆推出的反“台独”司法解释是依法惩治“台独”势力、维护国家安全及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制度措施。这一司法解释在法律效力上等同于所解释的国家有关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的规范组成部分,是指导和约束大陆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办理有关案件的规范指南。可以说,这一司法解释具有宪法正当性,表明大陆公权力机关代表中国整体行使主权与管辖权,台湾作为区域和族群的结合体从属于中国的法律管辖权之下,这是“一个中国”原则在刑事管辖权意义上的具体制度展现。该司法解释对顽固“台独”分子依法实施了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同时这一司法解释是具有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的规范文件,根据涉台司法管辖的实际情况,确立了缺席审判、终身追责、最高刑死刑、宽严相济等关键的制度机制,确保惩治顽固“台独”分子的程序正当性与规范精准性。另外,公安部和国台办设立“台独”分子专栏具有警示性和执法的透明度意义,对依法开展惩治顽固“台独”分子及展示大陆刑事法治严谨性、规范性和威慑力具有推进意义。根据司法解释界定的行为要件,顽固“台独”分子不限于已经公布的名单,而是可以依法动态确认和增加的可持续名单。

  田飞龙说,这份司法解释击中了顽固“台独”分子的要害,具有强大的执行力和威慑力,故而引发了民进党的大肆歪曲误导。大陆的司法程序仅仅针对顽固“台独”分子,不针对普通台湾公职人员和民众,而且设定了从宽处理的“轻罪”和“出罪”机制。民进党试图裹挟台湾民众对抗这一司法解释,是其继续宣扬和践行“台独”路线的体现,只会不断加重其罪责,根本无法蒙蔽台湾民众,其被最终审判惩治的历史和政治命运是注定的。   对于如何引导台湾民意向积极正面方向发展,以深化两岸交流、增进台湾民众的民族认同感,田飞龙首先表示,台湾岛内民意受到历史隔离因素、外部干预因素和“台独”意识形态等多重影响和塑造,具有较强的本土性和对抗性,这是客观现实。但台湾民意也在分化和变迁,特别是2024年选举显示出台湾民众对民进党的失望和寻求新路的诉求,故岛内民意存在向积极正面方向引导的基础和空间。

  田飞龙说,“九二共识”需要深化历史和法理内涵,需要聚焦挖掘“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历史内涵和实践智慧,推动两岸深化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一中”强化和提升“政治一中”,全力阻断“台独史观”的破坏性影响。同时以闽台全域融合发展为抓手,注重拓展融合发展的深广度,确立“两岸一家亲”的亲情伦理、“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民族共同体伦理、经济民生的利益共同体伦理以及公民同等待遇和治理权利的宪法共同体伦理。此外,还要推动两岸学界、文艺界开展有关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和艺术符号体系的合作研究与成果传播,加强两岸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上的互动合作,在国际空间塑造两岸中国人的民族团结形象及维护“一个中国”原则的集体行动形象,破除“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对“一个中国”及两岸关系的错误史观建构和法理建构。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田飞龙(中评社 李子宁摄)

  中评社三明8月22日电(记者 李子宁)当前台海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两岸融合发展面临挑战和困难。就有关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了中评社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赖清德“5·20”就职演说已经锁定“务实台独主义”的基本政治路线,这一路线建立在“台独党纲”、“台独史观”、“两岸互不隶属论”及“中华民国台湾宪制论”相关法理建构的基础上,继续深度封杀“九二共识”,“倚美谋独”,“以武谋独”,从而构成了极端的本土主义“台独”势力。从基本策略上看,赖清德当局一方面开展“重点国家外交”,对美国、日本等极尽勾结之能事,另一方面开展非官方的国际性“外交”,如此次台湾主办的IPAC年会,推动歪曲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这是其“务实台独主义”的典型表现,其根本目标是推进实现台湾的“主权化”和“国际化”,无限接近“台独”终极目标。

  田飞龙指出,赖清德的有关动作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国家统一进程造成了严重破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彻底封杀“九二共识”,全力阻止两岸民主协商与共谋统一;其二,全力勾结美国等外部势力,制造“民主”与“威权”二元叙事和“冷战”对立,破坏和平统一的基本认知和条件;其三,利用中美关系矛盾和地缘政治冲突,充当冷战棋子,损害中国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其四,全力打压岛内统派力量与活动空间,破坏两岸和平统一的民心基础和相向而行的政治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