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念祖:“宪法”法庭遇机关冲突应保持中立
中评社台北8月2日电(记者 张嘉文)中国国民党智库上午召开座谈会,探讨“国会”改革法案可能遭认定“违宪”的困境。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李念祖在会中表示,“宪法”法庭面对两个宪政机关遇到冲突时,应该保持中立。“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机构,“宪法”法庭却可能认为“立院”三读的法案是“违宪”的,这样的论点是一个反民主的困境,也可看出“宪法”法庭已是个充满高度政治角力的单位。
“宪法”学会、台湾行政法学会、中国国民党智库“国政基金会”今天召开“宪法”法庭裁判后“国会”职权的困境与未来座谈会,分成两个场次讨论,议题一是“国会”立法与司法审查,由苏永钦主持,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引言,包括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李念祖、陈清秀和云林科技大学科法所教授杨智杰等人与谈。
议题二为职权行使法的困境与未来,由“国政基金会”内政法制组召集人高思博主持,包括前台南县长也是律师苏焕智、世新大学法律系教授、公法中心主任陈淑芳、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和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苏子乔等人与谈。
对于立法形成自由和大法官“宪法”裁判之间界线何在?李念祖在会中说明,“中华民国”是主权在民的国家,“行政院”是执行民选的“立法院”通过的法案,依法行政就是这个意思。而在“宪法”之下,民选的“立法院”,是公权力施政的起点。
李念祖表示,我们还是个年轻,且在民主法治上学习的国家,对于立法权并没有正当认识,因此运作上时常并不是如此满意,但是没有一个正常运作的“立法院”,就没有民主政治、没有民主可言。虽然说现在很多人认为目前的“国会”是“朝小野大”,但他认为,因为现在的国家“元首”是少数“元首”,现在的“国会”也没有稳定,而“行政院”不是民选的机构,因此应该是“朝小野小”。
李念祖指出,“立法院”是一个有相当足够的立法跟行政空间的单位,但“行政院”不是一个民主选出来的机构,面对民选的机构,应该高度尊重,不仅是宪政机关的基本尊重,也是对民意的尊重,而“宪法”法庭也应该采极简主义,保持他的中立。“宪法”法庭今天说民选机关的立法权是“违宪”的,就会变成一个反民主的困境。
李念祖认为,现在看到的“宪法”法庭是个充满高度政治角力的单位,“宪法”法庭作为一个法治的最后守护者,一定要非常小心谨慎,一定不可以过度介入,否则只会伤害“宪法”法庭的公信力。若一般人都可以看出来,大法官就是在附和谁的想法,这样的“宪法”法庭力度是很薄弱的。
中评社台北8月2日电(记者 张嘉文)中国国民党智库上午召开座谈会,探讨“国会”改革法案可能遭认定“违宪”的困境。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李念祖在会中表示,“宪法”法庭面对两个宪政机关遇到冲突时,应该保持中立。“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机构,“宪法”法庭却可能认为“立院”三读的法案是“违宪”的,这样的论点是一个反民主的困境,也可看出“宪法”法庭已是个充满高度政治角力的单位。
“宪法”学会、台湾行政法学会、中国国民党智库“国政基金会”今天召开“宪法”法庭裁判后“国会”职权的困境与未来座谈会,分成两个场次讨论,议题一是“国会”立法与司法审查,由苏永钦主持,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引言,包括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李念祖、陈清秀和云林科技大学科法所教授杨智杰等人与谈。
议题二为职权行使法的困境与未来,由“国政基金会”内政法制组召集人高思博主持,包括前台南县长也是律师苏焕智、世新大学法律系教授、公法中心主任陈淑芳、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和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苏子乔等人与谈。
对于立法形成自由和大法官“宪法”裁判之间界线何在?李念祖在会中说明,“中华民国”是主权在民的国家,“行政院”是执行民选的“立法院”通过的法案,依法行政就是这个意思。而在“宪法”之下,民选的“立法院”,是公权力施政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