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一审判7年4月 即刻停职副市长代理
中评社台北7月26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湾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时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新台币46万30元,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她及4名助理起诉,台北地院今上午11时宣判,高虹安判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高虹安将即刻停职,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前主任陈奂宇、前法务主任陈昱恺、前公关主任王郁文;其中,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3人认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认罪。
根据《地方制度法》规定,县市首长若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一审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将停职。高虹安身为民众党唯二地方首长之一,是否因“立委”期间的诈领助理费案遭判刑停职,受到各界瞩目。
整起官司案,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内虚报或浮报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总计诈得新台币46万30元。台北地检署2023年8月14日起诉高虹安、高的前“国会”办公室主任陈奂宇、前行政主任黄惠玟、前法务主任陈昱恺、前公关主任王郁文5人,高虹安与王郁文不认罪,其他3人认罪。
高虹安庭讯时指出,她再三确认合法性才同意采行零用金制度,助理都有实际加班,时数皆超过上限,有资格合法申报请领加班费,也有在申请单签名盖章,她才核批,且办公室零用金并非她保管、支配,她也没有私用,并强调没有浮报、虚报助理酬金或助理费,没有施用诈术让“立法院”陷于错误,也没有不法意图。
公诉检察官的辩论方向,朝高虹安自始主导、看帐,将零用金作为私人用途,包括低薪高报、制作助理酬金、加班费的差额,以施用诈术方式领取公款,主张高虹安涉嫌贪污、伪造文书,具主观犯意。
中评社台北7月26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湾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时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新台币46万30元,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她及4名助理起诉,台北地院今上午11时宣判,高虹安判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高虹安将即刻停职,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前主任陈奂宇、前法务主任陈昱恺、前公关主任王郁文;其中,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3人认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认罪。
根据《地方制度法》规定,县市首长若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一审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将停职。高虹安身为民众党唯二地方首长之一,是否因“立委”期间的诈领助理费案遭判刑停职,受到各界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