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院”没查郑文灿 叶元之批占着茅坑不拉屎
中评社台北7月10日电(记者 俞敦平)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叶元之今日接受访时,对“监察院”在调查案件上的选择性执行表达了不满。他批评“监察院”对蓝营执政县市的小失误迅速行动,但对绿营的重大事件例如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嫌收贿一事却缺乏调查。他痛批“监察院”这样占着茅坑不拉屎,还对“立院”提出的“国会”调查权提出“释宪”。
郑文灿近日被指控在“华亚科技园区扩大案”中收受贿款。目前,郑文灿已被法院裁定交保,并受到住居及出境限制。但“监察院”目前并没有主动对此案进行调查。
对此,叶元之痛批,“监察院长”期以来在调查案件时显现出选择性执行的倾向。叶元之举例说明,当蓝营执政的县市出现小失误时,“监察院”会迅速展开调查,例如桃园市政府曾因为抓狒狒导致其死亡一事,“监察院”马上介入调查。蓝营县市政府的其他问题也往往被迅速处理。然而,当涉及到绿营的事件时,“监察院”的反应却显得迟缓或缺席。
叶元之还提到,日前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被指控在上班时间接受姓招待一事,“监察院”内部竟有人替他辩护,表示陈宗彦去找小芸不见得是进行性交易,甚至还提到可能是去下棋或插花。这种现象让人怀疑“监察院”在调查时是否存在蓝绿之分,并质疑这样的“监察院”是否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调查权。
叶元之强调,依照“宪法”,“监察院”拥有调查权,但这一权力是否被有效运用却值得商榷。他指出,“立法院”最近通过的“国会”改革法案引发了“监察院”的强烈不满,认为此举侵犯了其调查权,甚至提出“释宪”。然而,“立法院”的调查权仅是根据大法官解释的一种辅助性监督权力,并未真正侵犯“监察院”的调查权。
最后,叶元之呼吁“监察委员”如果认为调查权这么重要,就应该肩负起相应的责任,针对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让真相公诸于众。他批评说,如果“监察院”握有调查权却毫无作为,反而害怕别人侵害其调查权,那么这样的“监察院”就如同“占着毛坑不拉屎”,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责。
中评社台北7月10日电(记者 俞敦平)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叶元之今日接受访时,对“监察院”在调查案件上的选择性执行表达了不满。他批评“监察院”对蓝营执政县市的小失误迅速行动,但对绿营的重大事件例如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嫌收贿一事却缺乏调查。他痛批“监察院”这样占着茅坑不拉屎,还对“立院”提出的“国会”调查权提出“释宪”。
郑文灿近日被指控在“华亚科技园区扩大案”中收受贿款。目前,郑文灿已被法院裁定交保,并受到住居及出境限制。但“监察院”目前并没有主动对此案进行调查。
对此,叶元之痛批,“监察院长”期以来在调查案件时显现出选择性执行的倾向。叶元之举例说明,当蓝营执政的县市出现小失误时,“监察院”会迅速展开调查,例如桃园市政府曾因为抓狒狒导致其死亡一事,“监察院”马上介入调查。蓝营县市政府的其他问题也往往被迅速处理。然而,当涉及到绿营的事件时,“监察院”的反应却显得迟缓或缺席。
叶元之还提到,日前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被指控在上班时间接受姓招待一事,“监察院”内部竟有人替他辩护,表示陈宗彦去找小芸不见得是进行性交易,甚至还提到可能是去下棋或插花。这种现象让人怀疑“监察院”在调查时是否存在蓝绿之分,并质疑这样的“监察院”是否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调查权。